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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家的房屋要被拍賣ㄌ...可是銀行還是有在扣我家人的3/1的薪水內..
那降子法院還是會繼續拍賣掉我家的房子嗎?因為都一直寄單子來~~
有啥米方法可是讓房屋不要被拍買掉ㄇ >.<

2006-02-20 19:17:06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拿鐵不拿鐵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3 個解答

這應該是不同的兩回事情吧!!
只有強制執行後才會扣薪三分之一 至於為何因素 你應該要問一下家人~~~
在者 房屋被拍賣 乃銀行未於期限內收到債務人應該清償之貸款 所以會遞狀進法院 請求拍賣抵押物 實行抵押權~~~

方法有二
一. 去跟銀行法務溝通 雙方協調好 如何清償逾期貸款 倘若銀行願意 會先停止法院拍賣該屋 等繳款正常 就會撤銷拍賣該抵押物~~(這比較有效)
二 .找自己信任的人幫忙 通常會先請親戚或是朋友出名去拍下來 但是要先衡量 欠銀行款項與拍賣價之差額 如:妳父親銀貸250萬 拍定價僅200萬 能不能拍下來 當然能 這樣的意思就是 你們只需用200萬就能買下這房子了 至於不足清償部分的50萬 就有可能從妳父親的薪水或是連帶保證人薪水扣薪三分之一 反推 要是拍定價270萬 則清償銀貸外 你們扣除稅金後 還是能拿到一些錢~~
不過前提是 買法拍的人 都希望買到便宜的房子 所以真要拍下來 最好等到流標二次後 第三次在拍 當然 要是地點好 價格便宜 多人競標 這就有點風險了~~~

這種權益問題 先找銀行法務談吧 要是你們誠意夠 可以先拿出一部分的錢 有些銀行還可以討價還價減免部分滯納金
最後 祝福妳們跟房子都能平安~~~

2006-02-20 07:20:1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小馬 2 · 0 0

強制執行的要件,是要先向法院取得執行名義;一般債權人可能只有一種執行名義,查封債務人某項財產,要等到拍賣出去,分配不足時,法院核發不足額債權憑證,才能繼續執行其他財產。但銀行是個專門放款的財團機關,您借款時,有太多的書面合約等您簽名,爾後銀行就有兩種以上的執行名義,一方面查封您的不動產,另方面執行您的薪水,雙管齊下,讓您踹不過氣來。除非您要放任銀行查封動作,否則您要快一點與銀行協商,爭取減少還款壓力,撤銷房屋封條,才是上策!網址: www.104woo.com.tw

2006-02-23 16:43:4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104法拍屋 7 · 0 0

可是找其他親戚來幫忙跟銀行談,由親戚出面買下房子,然後在轉貸來還其他欠款,只要跟銀行談好就好,

2006-02-20 04:09:06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大貓 6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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