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書局買了一本商業本票,但看不懂不知怎麼寫??
1.上面的\"或其指定人\"是要寫誰(發票人簽章or受款人姓名)?
2.上面另外有\"此致\"後面要寫捨麼(發票人簽章or受款人姓名)?
3.付款地可以寫台北市市政府捷運站嗎?
4.若是跟發票人談好,發票日可以自訂嗎(不照當時簽票日記)?
2006-02-19 05:50:18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1.須對方親自簽立及無脅迫情形下簽立等等。
2.發票地.發票日.到期日.身份證字號.蓋章或手印(如果可以的話請對方找一個*連帶保證人*)。
3.文具行買的到商業本票。
4.您可以幫助它找工作。
5.所謂的期限,應該是指追索權時效;依票據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對本票發票人自到期日起算,見票即付之本票,自發票日起算,三年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
2006-02-19 06:49:4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onwily 6 · 0⤊ 0⤋
1.上面另外有"此致"後面要寫受款人姓名2.上面的"或其指定人"後面就不用寫了3.付款地可以寫台北市市政府捷運站嗎?可以4.若是跟發票人談好,發票日可以自訂嗎(不照當時簽票日記)?可以,但有風險!將來若本票債權有訴訟時可能會構成諍點!
2006-02-18 23:48:5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kiki音拔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