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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滿18但未滿20歲在某知名連鎖髮廊當設計師.4個月前我自己和公司主管簽ㄌ一份3年ㄉ合約.監護人未簽名請問生效嗎?合約其中有一條規定寫:在合約期間內每個月將從薪資內扣3000元.扣滿3年會將錢全數歸還<3000乘36個月=108000元>但如果合約未到期中途離職.扣ㄉ錢將歸公司.不過幾天前我未事先告知偷偷ㄉ離職了~這幾天公司ㄉ主管就有請同事轉告我~說我簽合約時已滿18歲.算成年所以當時簽ㄉ合約算生效.而我算毀約將會受到法律ㄉ制裁<會被告或罰錢......之類ㄉ>請問我真ㄉ會被告嗎?<<我朋友和我說他們只是嚇嚇你ㄉ並不會真ㄉ告!!!是真ㄉ嗎???>>

2006-02-17 21:14:23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3 個解答

一、
依民法13條規定,你是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你應該也沒有結婚的例外情形所以是限制行為能力人,民法79條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允許所訂立之契約,事後也沒有承認,該契約是效力未定的。18歲是刑法的"責任能力",但是不是民法的"行為能力",外加你沒結婚,原則上該契約是效力未定的,如果你的父母(通常是你說的監護人)拒絕承認,這份契約是無效的。

但是有一個例外是民法85條規定有可能有適用的空間,也就是說如果你的法定代理人(父母親)有允許你去獨立營業的話,限制行為能力人在有關營業的範疇內,是有行為能力的。套到你的案例,如果你在去當設計師之前是經過你父母同意,你訂的這份契約是有效的。

所以因為你的情形不同,契約是不是會拘束你也是不一定的。

二、
如果無效的話,你下面的問題也就等於都解決了,既然契約無效他根本不可能依照契約對你怎樣。反而是你比較有可能跟他拿錢....

不過我想你的重點是如果有效的怎辦。
假設你跟公司訂的契約是有效的,你當然就必須跟著契約走,不然契約不是訂好玩的嗎?
所以答案就出來了,依照契約公司可以扣你吶108000元。
至於要告你的部分,刑法上我是想不出任何一條可以來關你,所以是不會有刑事責任的,請放心。

但是在民事上問題就很多了。
第一個要看那份契約除了你剛說的那條外,是不是還有違約金的問題,也就是說有沒有講假設你離職的話可以跟你要多少錢之類的或是其他的責任。
另外在法律規定上,可歸責於債務人(你)的債務不履行責任他也是可以請求的(民法226或227)。
所以在民法上他們要起訴告你也不是不可能的。

2006-02-17 05:39:2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kari 2 · 0 0

公司為何可以扣薪?這是違法勞基法吧?

2006-03-05 00:51:1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Chris 6 · 0 0

民法上的成年人的定義為二十歲,所以你所簽的合約要給法定代理人簽約哦,所以啊你可以要回你的錢,那個合約應該算是效力未定哦,要經過你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合約才會生效哦.

2006-02-17 05:32:3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3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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