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封上是寫我姓名.但打開卻是一名女子為男生**只有女生的臉和男生性器官最清楚.顯然是一封警告信.雖 照片裡不是我本人但信封寄件住址.和收件人是我沒錯上面還有寫寄件人住址....請問我能告他.要他賠償我精神損失嗎.有相關法律嗎....我他賠償金錢...我的名譽....><
2006-02-17 13:29:41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 7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你有病嗎.鬧什麼
2006-02-17 15:42:28 · update #1
我想這只是寄情色照片騷擾你
也許能以性騷擾控告他
2006-02-18 05:45:3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Ivan 7 · 0⤊ 0⤋
報警阿
先向管區派出所報案阿既然有寄件人地址警察可以依址抓人..最起碼也可以查清楚是否為惡作劇
怕被吃案用網路報案將收到的信封及內容掃描傳過去
2006-02-24 16:37:5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電燈泡 2 · 0⤊ 0⤋
你是眼睛有病嗎.我說上面收件姓名市我.
2006-02-17 16:16:1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7 · 0⤊ 0⤋
那 應該是不小心寄錯地址
2006-02-17 16:14:47 · answer #4 · answered by NearLord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