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被法院執行命令強制扣押三分之ㄧ薪資,公司本身一定要執行法令嗎?如果公司不理的話會有什麼後果?因公司老闆覺得不用理會就好了,可是身為會計的我幾乎每天都會接到電話,老闆叫我不用理會,可是銀行卻一直打來說喔,我想問一下假如真的不理會公司會不會發現什麼事情呢?
2006-02-14 05:21:58 · 6 個解答 · 發問者 筱雯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你們有一個非常體貼員工的老闆.
既然已經收到地方法院執行處的公文, 既不回覆無法執行的原因 (已離職 or 已被其他單位扣薪) , 也不執行. 對員工真的不錯.
一段時間之後, 銀行 (申請強制執行的單位) 可能向法院聲請對公司強制執行. 欠錢員工的帳戶不見得會有錢, 但是公司帳戶有錢的機會大多了. 到時候就由公司來付這筆錢了. 更何況員工欠的錢通常都大於他薪資的三分之一, 在公司沒有幫忙扣的狀況下, 銀行搞不好想強制執行所有的債務, 再讓公司去想辦法拿回來. 畢竟這種東西事先扣先嬴.
當然屆時公司可以再表示異議, 但如果理由不是員工已離職, 無薪資可扣, 或是 已經收到另一張執行令, 已經扣了三分之一. 而是公司不想執行, 法官大概不會接受吧. 到時候公司只能用數額來爭議了.
還是勸勸老闆, 不要沒事給自己找麻煩.
2006-02-14 10:25:5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Michael C 7 · 0⤊ 0⤋
銀行得向法院聲請逕向該第三人為強制執行(就是可以執行公司的財產,所得)
強制執行法119條第2項
第三人不於前項期間內聲明異議,亦未依執行法院命令,將金錢支付債權
人,或將金錢、動產或不動產支付或交付執行法院時,執行法院得因債權
人之聲請,逕向該第三人為強制執行。
2006-02-14 07:15:3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5 · 0⤊ 0⤋
可能有以下2種情形..1.銀行直接從公司帳號扣除.(但事前會詢問公司同意).如果公司再不同意.2.會再逕行強制對公司查封不動產或動產(但只查封足夠3分1的薪資費用.當然還加上一些.如手續費用等).後拍賣抵消.以上淺見供參酌.因為好像沒有相同情況產生.沒有人會做如此情形.
2006-02-14 05:33:52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6 · 0⤊ 0⤋
銀行會知道該人在此公司上班.
鐵定會行文到法院
法院會發文給公司請公司代為扣款本薪1/3,獎金3/4給予債權人
且而強制扣薪
否則債權人就可以再行文到法院說明該公司不願配合,
到時有可能會由公司幫此債務人還款.....
所以如果貴公司有收到法院的公文 那請您一定要配合 不然....嘿嘿
2006-02-14 05:33:17 · answer #4 · answered by 少爺 3 · 0⤊ 0⤋
不理會~不會怎樣~銀行本身是對欠債人做出扣押動作~公司方面不會有影響
只是會針對欠債人的銀行裡的錢 做出扣押動作~{至於怎們去不讓銀行作出扣款動作你自己去想 在這我想不用多說 你問人就知道}
放心吧~欠錢不是公司 公司只要沒替員工作擔保 因該就不會有蝦米影響
2006-02-14 05:29:59 · answer #5 · answered by 家慶 3 · 0⤊ 0⤋
法院的執行命令一定要執行 可是要等支付命令下來才能付給對方對公司並沒有損失 所以請依法行事會發生什麼並沒有不遵守 所以不清楚
2006-02-14 05:24:58 · answer #6 · answered by ?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