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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追求者,在追求的時候送了禮物,後來因為某些原因(遭受到強吻、強抱,不規距的行為),而女方翻臉,女方在公務**擔任工讀生一職,男方藉此要告女方貪污...這是合理的嗎,應該如何解決?

2006-02-09 03:49:39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燕燕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男的是工程師,是公務機關派來駐守機房的工程師....
他不斷的用e-mail威脅,要我把所有東西還他,不然要告我貪污...(因為我受不了他一直傳簡訊打擾我,已經換了電話...)

2006-02-09 04:12:13 · update #1

4 個解答

不用!!既然是對他送你的..就是你的
他要如何告你???有何證據???
他說了算嗎???
反而是你..他強吻妳..強抱你..越舉等等就可以告她性騷擾了
你別被他唬住了...
身上帶一些錄音筆或是有錄影功能的手機
拍下他的惡行
送東西給人家僅是他對你的好感...
你收她的東西有僅是給他機會..
並不代表收了東西..你一定就是他的人吧!!!

2006-02-09 03:54:1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小凡 1 · 0 0

根本不用還,也不用負法律責任!!
如果愛情是可以用金錢衡量的
那這個人也太粗俗了
更何況當初吐出那些禮物,
也是他心甘情願付的不是嗎
又不是你逼他的
這種人只是一時不甘心
到後來難看的也會是他自已
而且要回送出去的東西,是很不禮貌的

更何況,他的價值觀也有偏差
所以你還能告他性騷擾

2006-02-11 08:43:3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kaven ka 1 · 0 0

mail有留著嗎?
簡訊有備份嗎?
若有
大可以提告,告他騷擾、恐嚇

貪污有證據嗎?(我想沒有)
他能證明禮物是他送的嗎?(很難吧)
不用怕

向你的主管反應,向他的主管反應
看誰會死

2006-02-09 06:40:58 · answer #3 · answered by Ivan 7 · 0 0

這樣聽起來那個男的不是正人君子 可是男的是做什麼的呢女生只是工讀生是沒有什麼責任要付的 如果男的是上司 就只要說是上司xxx給你的 你並不知道這東西的來源 其餘的不用多說 以後不要隨便收禮物希望可以幫到忙 

2006-02-09 03:59:03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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