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用郵局的提款卡轉帳 但是機器卻說我未設定轉帳功能 那要去哪裡設定阿 教教我
2006-02-06 13:50:33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新聞與活動 ➔ 最新活動
就是最近郵局裡都是人 才想用卡片轉帳的 結果還是要去排隊喔
2006-02-06 14:30:00 · update #1
您的郵局的提款卡,是不是還是舊式的條碼卡?沒換成晶片卡呢?這樣就不能轉帳了!現在所以銀行及郵局全面都要換成晶片卡囉!郵局原金融卡:A、自本(九十三)年九月十日起,原金融卡可繼續使用,俟核發晶片金融卡時自動失效並應繳銷。如原金融卡為毀損、消磁及繳銷等原因申請換發新卡者,需當面繳銷金融卡並剪卡作廢。
圖片參考:http://www.post.gov.tw/post/internet/b_saving/images/dot_small.gif
已申請金融卡之儲戶如自九十二年六月一日起至九十三年五月三十一日止未曾利用自動櫃員機辦理轉帳交易者,本公司將主動取消金融卡非約定轉帳功能;若前開期間內有轉帳交易活動之客戶,擬取消該轉帳功能者,可前往郵局櫃檯或利用電話方式辦理。原磁條金融卡可申請轉換為晶片金融卡(免費)。換發晶片金融卡申辦程序如下:(1)申請人: A、本人:攜帶儲金簿、國民身分證、印鑑及原金融卡(遺失者除外)至任一郵局辦理(非通儲戶應至立帳局)。B、 未成年人:a、 本人持國民身分證、儲金簿、印鑑及原金融卡(遺失者除外)辦理。另檢附法定代理人(父母雙方或監護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同意書辦理。b、由法定代理人(父母)或監護人代辦者,得憑未成年人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儲金簿、印鑑、原金融卡(遺失者除外),及代辦人國民身分證、印章辦理。父母一方代辦者,持另一方同意書或雙方共同於申請書上代理人紀要欄簽名或蓋章辦理。C、委託他人代辦者:須攜帶委託人之委託書、國民身分證、儲金簿、印鑑及原金融卡(遺失者除外)及受託人之身分證、印章辦理。 (2)填寫單據:至郵局窗口索取「中華郵政公司磁條\晶片金融卡申請書」及「金融卡申請書補充條款」(或於本公司全球資訊網站http://www.post.gov.tw下載專區下載)填寫辦理。(3)密碼設定: A、磁條密碼:申請時,由儲戶自行於郵局窗口之「密碼輸入器」輸入四位數字設 定。 B、 晶片卡密碼:核發時,由儲戶自行於郵局窗口之「密碼輸入器」輸入六至十二位數字設定。
2006-02-07 11:00:0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芯芯兒 7 · 0⤊ 0⤋
帶著你的身份証、印章、存款簿到郵局去辨就可以了跟櫃台的說你要開卡轉帳功能就ok了!
2006-02-07 04:42:3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kin 7 · 0⤊ 0⤋
我的怎麼可以跨行轉帳
2006-02-06 18:50:4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Tai 7 · 0⤊ 0⤋
你只要到郵局 跟行員說你要開提款卡的轉帳功能就可以囉
程序要如何進行
你到郵局抽號碼牌後
直接問行員 他一定會很樂意告訴你的
別緊張 開口問 就可以囉
2006-02-06 13:57:56 · answer #4 · answered by SaSa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