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Deutsch Français Italiano Español Português 繁體中文 Bahasa Indonesia Tiếng Việt ภาษาไทย
所有分類

簡任...薦任...委任~~是差在那邊~~又該如何區別呢~~~~請個位大大幫我解釋一下~~

2006-01-31 20:35:08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魚肚湯 2 in 教育與參考 考試

2 個解答

這就是要『依法規定』來看,以法律的制度來說。依『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如下:第五條 公務人員依官等及職等任用之。官等分委任、薦任、簡任。職等分第一至第十四職等,以第十四職等為最高職等。委任為第一至第五職等;薦任為第六至第九職等;簡任為第十至第十四職等。※對於一位將要或已身為一公務人員,『依法』這兩個字是對我們處理事物或在認知上是『多麼重要』,須被教育心底該存有的理念。

2006-02-09 13:43:15 補充:
問題時效快過期了....請對你所發問的問題有些責任感好嗎?

2006-02-01 05:11:4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大叔帶你成長 7 · 0 0

委任 第一至第五職等薦任 第六至第九職等簡任 第十至第十四職等職等越高 代表你的官等越高 錢領的越多 當然責任也越大當然這與你考試的類別有差 比如 初等考試及格 一開始是委任一職等而後按照考績來決定升等 ,普考的等級比初考高 所以一開始就是委任三職等,而高考又可分一二三級 ,高考三級一開始是5等5或6職等高考二級是7職等 高考一級就是8職等了

2006-02-01 11:29:0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6 · 0 0

fedest.com, questions and answ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