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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1.未滿二十但滿十八ㄉ男孩(法定代理人同意其婚姻不同意其買屋)跟二十多歲ㄉ女人結婚後買一棟房子~後來發現女ㄉ早就結婚ㄌ~我想這叫重婚罪~婚姻就不成立~購屋契約成立ㄇ~可毀約ㄇ
2.如果未滿十八歲ㄉ男孩結婚(法定代理人同意其結婚)~那它購屋需法定代理人同意ㄇ~契約成立ㄇ~謝謝

2006-01-30 14:58:45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殷甄 3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1 個解答

1、未滿二十但滿十八歲之人為民法上之限制行為能力人,如已結婚卻係重  婚,因依民法第988條規定,婚姻無效,依通說,仍不具完全行為能  力,故其契約行為之效力,依民法第79條規定,效力未定,其法定代  理人未承認者,契約無效,又依民法第82條規定,善意之契約相對人  在法定代理人承認前得撤回之。2、題示情形,依民法第13條規定及31院2372判例意旨,如男孩已  滿七歲,則仍取得完全行為能力,其購屋之契約行為即不需得法定代理  人同意,而事實上因已取得完全行為能力,亦已無法定代理人可言。

2006-01-31 06:52:5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坤成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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