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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各位大大:如果債務人向農會借款,當時有兩位保證人,債務人早已死亡,身下無遺留無任何財產,有子女經濟也不好,但是並不知道有這筆債務存在,多年之後法院寄存証信函說要查封其中一位保證人的名下財產,請問一下各位大大:這樣保證人要連帶的要背負那筆債務嗎?債務人的子女難道不用連帶背負清償責任嗎?現在是過年我回家時發現我家快要被查封,問我老爸才知道有這件事,但是現在是過年期間銀行沒有營業,我們家需在年初五前付那筆款項,可是那是無妄之災,我老爸只是當保證人,另一位保證人的經濟也不好,法院也太可惡了,現在整筆的債務要我老爸背,我爸不是沒錢繳那筆債務,只是我當子女的相當不滿,因為大家有連帶一點親戚關係,我爸想念到人情,我是不想念那點的交情,我爸想向對方子女談判要如何解決債務,我媽打電話給對方的子女,居然沒一個到我家,我媽很氣今日有打電話給對方子女的大姐,對方的大姐說明天會到我家,我爸因唸及對方經濟不好要負擔一半的債務,對方說要了解狀況,我媽有跟對方說事情的嚴重性,對方說會回來了解,萬一對方不背負這筆債務,我家就要被查封,我就沒家了我可以向法院提出上訴嗎?

2006-01-29 12:39:22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王甄翎 7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1 個解答

銀行的保證是連帶保證所以各保證人各負全部給付責任,所以銀行可以跟繼承人或是任一保證人要全部債務,所以不用上訴了啦!只是償還之後你們可取得債權人的權利向其繼承人要該筆債務

2006-01-29 16:54:0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kiki音拔 6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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