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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擅自在甲的土地上建築房屋,之後再把房屋出租給丙使用,則甲對於乙、丙得主張何種權利呢?(要說明法條依據跟理由喔~)
~拜託各位法律達人~

2006-01-27 15:32:37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大寶 2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2 個解答

一、甲對乙:(一)民法第767條前段規定之所有物返還請求權,因乙之房屋無權占有   甲之土地。(二)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規定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因乙侵害因所   有權。二、甲對丙:民法第767條前段規定之所有物返還請求權,因丙合法占有  者僅為乙之房屋,不及於甲之土地,故屬於無權占有甲之土地。 

2006-01-31 07:22:5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坤成 7 · 0 0

甲→乙:物上請求權(請求返還土地,拆屋還地?房屋蓋很久了嗎?)。不當得利。侵權行為。
甲→丙:物上請求權?(這個不確定)

若說是實例題的話,條件似乎還少了點。

2006-01-27 19:25:1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Elvin 6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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