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大一
想準備一些檢定考
想是高普考之類的
高考好像是大學畢業才能考
普考是不是現在就可以去考 ?
那普考有分哪些項目呢 ?謝謝回答
2006-01-23 19:04:09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 2 in 教育與參考 ➔ 考試
高普考要大學畢業,且考過普考才能考哦!普科類別 科 別 專 業 科 目行 政 一般行政 1、※行政法概要 2、※行政學概要 3、◎公共管理概要 4、◎政治學概要一般民政 1、※行政法概要 2、※行政學概要 3、◎政治學概要 4、◎地方自治概要戶政1、※行政法概要 2、※行政學概要 3、戶籍法規概要 4、民法親屬篇概要人事行政 1、※行政法概要 2、※行政學概要 3、現行考銓制度概要 4、心理學(含諮商與輔導)社會行政1、※行政法概要 2、※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3、社會工作概要 4、社會研究法概要原住民行政1、※行政法概要 2、※行政學概要 3、原住民族行政法規概要 4、台灣原住民歷史與文化宗教行政1、※行政法概要 2、※行政學概要3、宗教學概要 4、宗教法規概要地 政1、土地法規 2、土地利用概要3、民法物權篇概要 4、土地登記概要公產管理1、土地法規 2、土地利用概要3、民法物權篇概要 4、公產管理法規概要教育行政1、※行政法概要 2、教育概要3、教育測驗與統計概要 4、心理學概要圖書館管理1、圖書館管理概要 2、讀者服務概要 3、電腦與資訊檢索概要 4、技術服務概要檔案管理1、檔案學概要 2、分類編目概要 3、檔案自動化概要 4、本國近代史概要政 風1、※行政法概要 2、刑法概要 3、刑事訴訟法概要 4、公務員法(含任用、服務與懲戒)交通行政 1、運輸學概要 2、運輸經濟學概要 3、運輸管理學概要 4、交通行政概要 觀光行政1、觀光學概要 2、旅運經營學概要 3、餐旅管理概要 4、觀光行銷學概要商 科財稅行政 1、◎會計學概要 2、◎財政學概要 3、◎稅務法規概要 4、◎民法概要金融保險 1、◎會計學概要 2、◎經濟學概要 3、保險學概要 4、貨幣銀行學 會計1、◎會計學概要 2、◎政府會計概要 3、◎成本與管理會計概要 4、◎審計學概要審計1、◎審計學概要 2、◎會計學概要 3、◎成本與管理會計概要 4、審計應用法規概要經濟行政1、※經濟學概要 2、統計學概要 3、國際經濟學概要 4、貨幣銀行學概要企業管理1、人力資源管理概要 2、行銷管理概要 3、財務管理概要 4、※經濟學概要統計1、統計學概要 2、資料處理概要 3、統計實務概要(以實例命題) 4、※經濟學概要資訊資訊處理1、資料處理概要 2、計算機概要 3、程式設計概要 4、資訊管理概要工科電子工程1、基本電學 2、電子學 3、電子儀表概要 4、計算機概要電力工程1、基本電學 2、電子學 3、輸配電學概要 4、電工機械概要土木工程1、工程力學概要 2、結構學概要 3、鋼筋混凝土學概要 4、土木施工學概要◆大東海超狠準急預測題型變化大變化!!!! (一)95普考「行政法」概要è改考「選擇題100%」! (二)95普考「行政學」概要è改考「選擇題100%」! (三)95普考「經濟學」概要è改考「選擇題100%」! (四)95普考「政治學」概要è改考「選擇題50%,申論題50%」。 (五)95普考「公產管理」概要è改考「選擇題50%,申論50%」。 (六)95普考「地方自治」概要è改考「選擇題50%,申論50%」。 (七)95普考「會計學」概要è改考「選擇題50%,申論題50%」。 (八)95普考「財政學」概要è改考「選擇題50%,申論題50%」。 (九)95普考「稅務法規」概要è改考「選擇題50%,申論50%」。 (十)95普考「民法」概要è改考「選擇題50%,申論題50%」。 (十一)95普考「政府會計」概要è改考「選擇50%,申論50%」。 (十二)95普考「成管會計」概要è改考「選擇50%,申論50%」。 (十三)95普考「審計學」概要è改考「選擇題50%,申論50%」。 (十四)…還有「更多科目」題型! 會再有變化! 您知道嗎? 速來即知!◆大東海「獨家狠準預測」: l有標示※記號之科目,95年全部改考「選擇題佔100%」方式命題! l有標示◎記號之科目,95年全部改考「選擇題佔50%、申論題佔 50%」! l95年度普考「 行政法概要、行政學概要」è全部改考 「選擇題100 %」…。 l普考「 行政類組」:94年考「法緒」è95年改考 「公共管理」 …。 l普考「 民政類組」:94年考「法緒」è95年改考 「政治學」…。 l普考「 社會類組」:94年考「行政學」è95年改考「 社會政策與 立法」…。 l95年新增類組為:戶政、原住民、宗教、公產管理、觀光行政、會 計、審計…等。 l財稅、會計、審計、金融類組…95年專業科目,幾乎改考「選擇 題佔50%」與「申論題佔50%」…。
2006-01-23 19:09:1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kilroy 7 · 0⤊ 0⤋
87年起,高普考試實施分試制度 由於高普考試的報考人數多年來一直高居不下,考試院為強化考試的信度與效度,提昇閱卷品質,並希望拔擢的人才具有國際宏觀視野,早於84年起即對高普考試以二階段分試的制度問題,進行長達2年的研議。期間歷經兩屆考試委員不同意見的整合,「高普考二階段分試制度」的所有施行細則,終在86年7月完全底定。 在考試院的設計中,分試制度可充分測試應考人多方面的能力,提高考試的嚴謹度,以確保錄取人的素質。最顯著的表現在簡化試務工作上,第一試即淘汰到考人數一半的考生,可提昇第二試申論題型需時較久的閱卷品質。 簡單的說,參加高普考試,必先通過第一試及格後,才能繼續第二試。第一的精神以「甄選具備一般通識、基本邏輯概念的考生進入專業性的第二試」為目的。尤其我們在全盤瞭解第一試「綜合科目」的範圍及配分比重、考試院審查分試制度考試科目的時空背景、以及87年實地考試後,考生視之為畏途的「第一試好多科目」,其實只不過是容易通過的一個門檻。近年高普考試大事記要<鑑往知來>實施年度內容88年原高普考檢定考試之「補考」舉辦完畢,高普檢定考試正式走入歷史87年實施二階段考試分試制度;首次舉行初等考試86年1月21日考試院院長許水德於全院審查會中表示,高普考試分試制度如期87年實施85年3月5日成績之計算,不得因身分而有特別規定(華僑獎勵廢止)1月17日公務人員分為高考一、二、三級、普通考試及初等考試五個等級1月17日除正額錄取外,增額錄取採列冊候用1月17日放寬考試資格;普考及格,隨即可報考高考三級;初考及格翌年可參加普考1月17日高考一級考試方式,採筆試、口試與審查著作或發明三種方式進行1月17日取消原特種考試甲、乙、丙、丁四等考試(詳見基層特考)1月17日特考特用,不得轉調他機關(詳見普層特考)1月17日廢除「檢定考試」84年簡併重要考試類科,調整應試科目所有國家考試不再考「國父遺教」及「三民主義」更新典試委員資料庫81年實施題庫式命題方式高普考試體制規劃 公務人員之職等共分為十四職等:一~五職等屬委任;六~九職等屬薦任;十~十四職等屬簡任。另自民國八十五年起,高考劃分為三級:高考一級;高考二級(原高考一級);高考三級(原高考二級),茲以下表列述之:項目/考試別應試資格及格後取得職等高考一級具博士學位或高考二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四年者薦任第九職等二級具碩士學位或高考三及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二年者薦任第七職等三級大專畢業以上或普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薦任第六職等普考高中畢業以上或初等考試及格滿三年者委任第三職等初等考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者委任第一職等 另後備軍人參加公務人員考試之應試資格除特殊類科外,得以軍階及軍職年資,應性質相近之考試,即曾任「中尉以上三年者」得以應試高等考試;具有「中士以上軍階及軍職年資三年者」,得以應試性質相近之普通考試。民國八十五年起更放寬考試資格,應考人可以低一等級考試之及格資格取得高一等級之應考資格。
2006-02-08 18:15:01 補充:
高普考要大學畢業,且考過普考才能考哦!
這句話是錯的
考高考者並不需要先通過普考
嚴重誤導...
我是通過高考及格的,事先也沒參加過普考....
2006-01-24 12:00:1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Josephine 7 · 0⤊ 0⤋
你說的檢定考應是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專技人員高普考試),應不是kilroy ( 大師 1 級 )者所回答的那種公務人員的高普考。這種關乎個人前途未來之事,最好要有『法律位階』規定的明確暸解,才不會被那些只憑個人常識的亂答,得到錯誤的知識、而走了錯誤的選擇......依以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規定:第 九 條 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相當科、系、所畢業者。二、普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並曾任有關職務滿四年,有證明文件者。前項第一款所定研究所畢業資格者,如各該職業管理法規對其執業有特殊限制者,不得應考。第 十 條 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職業學校以上學校相當科、系、所畢業者。二、初等考試相當類、科及格,並曾任有關職務滿四年,有證明文件者。普考是不是現在就可以去考 ?Ans:當然如果你有符合法規規定就可以;不過也不是說要報考就能考。那也要考選部有舉辦此考試時,才會有報考的流程。那普考有分哪些項目呢 ?Ans:專技人員普考的項目,這很雜,沒辦法全部在這羅列,請參閱:http://wwwc.moex.gov.tw/ct.asp?xItem=159&ctNode=1368※其他更詳細的完整內容請到政府官方網站考選部參閱:http://wwwc.moex.gov.tw/mp.asp?mp=1
2006-01-24 07:57:3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大叔帶你成長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