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關於『貸款未繳』所衍生的後續問題? 事實經過:A君欲購車找了B君與C君當保證人辦理車貸,在繳納一陣子貸款後因沒有工作無力繼續償還,於是債權人便將當初三人共同簽下之本票交予法院裁定通過,並寄出準予強制執行的裁定通知,車也被法院拖走拍賣,如今債權人將此案委外討債公司處理,該公司每次打電話催討都會將事情說得很嚴重,對於後續會發生的事有著相當大的疑問。問題:1.若A、B、C君皆無工作,名下除幾台破機車外沒有任何財產,那強制執行會有什麼後果?2.假如三人中有人未在銀行開戶,只有定存的存款單會被查到嗎?是否會被法院強制拿去還債?3.因為有繳過一段時間的貸款了,應該不會以詐欺的名義起訴吧?4.三人中有人願意償還部份債務,但討債公司的人說我們已喪失『先訴抗辯權』,所以只能全部清償,無法平均分攤,更不會有所謂的『免除保證責任同意書』,是真的沒辦法了嗎?5.欠的車貸餘額並不多(十萬內),債權人會有什麼大動作嗎?還是只會用誇飾過的後果來驚嚇債務人還錢呢?6.要是強制執行過後,依舊是還不完這筆錢,那麼ABC三人會有什麼樣的下場呢?
2006-01-21 10:08:54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 5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1.就不足額取得債權憑證
2.會有利息就會有扣繳憑單就會查到
3.不會
4.就法律上而言討債公司的人說的也沒錯啦,但如果直接找銀行談有可能可行,但不一定會談成通常名下沒財產比較有可能談成
5.法律程序還是會進行畢竟員工是領固定薪水的
6.以後有工作所得或是財產就會被執行
2006-01-21 16:15:4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kiki音拔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