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重要成分和非重要成分“??以及“主物和從物“??其區別為何??請各位法律人使用白話文的解釋,謝謝!!!
2006-01-20 06:10:17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B 3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物之成分指一個物品(包含動產及不動產)是另外一個物品的一部分,兩個物品結合成為一個物品,在社會通念及交易習慣均認為是一個物品而言。物之成分又可區分為物之重要成份及物之非重要成分,主要的分際在於兩個結合的物品是否可分離、分離不會需費過鉅,且不會損及兩個結合物的性質而言。以車子為例:把油漆漆上車子,油漆就變成了車子的重要成分,如果硬要把漆和車子分離,漆和車子都會毀損,而且會耗用大量的人力物力。但如係將車門裝上車子,車門仍可拆卸,而不會損及車子及車門原有的效用及性質,且須費不會超過車門或車子原有的價值,所以幫車子裝上車門,車門就成為車子的非重要成分。至於主物與從物為相對性的概念,是以兩個獨立的物品相互比較而言,如一物品均為幫助另外一物的效用而存在,同屬於一人所有,且交易上沒有特別習慣,兩物品方可視為主物與從物。例如:車子和輪子而言,兩者均為獨立之物,車子是主物,輪子是從物,但是就輪子與鋼圈而言,輪子是主物,鋼圈就是從物。再就房屋與車庫而言,房屋為主物,車庫為從物,但是就車庫與車庫門而言,車庫是主物,車庫門是從物。
2006-01-20 07:22:2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振州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