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我爸長期在外跑計程車.戶口沒跟我們.又沒住家裡(偶爾回來走走).且也無負擔家裡任何費用...反而在外面欠了一堆債.全都找上了我們.又自己簽了我媽的名字當保人...
現在我媽的身上已經扛了一堆我爸的債了.我覺得媽媽很辛苦.但是爸並沒有停止這種行為...反而卻來越多...長期的6年~對我們來說.真的是不知該怎麼辦了?所以我們小孩想說服媽媽離婚...但是爸一定不會答應的~畢竟有人定期幫他還債.怎麼可能讓我們走呢!!所以~~~想請問各位~像這種的可以請求單方面的離婚嗎?那如果離婚成功?他是否就無法自行簽我媽的名字了呢?那其他未知的債!依然要由我們幫他還嗎???有沒有什麼解決的方法呢...???謝謝~~
2006-01-20 04:20:04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Nina 2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首先應釐清一個觀念 夫妻間的債務是各自負擔 配偶沒有清償的義務----第一 父親涉嫌在母親未授權下 偽簽母親的名字 可能觸犯偽造文書罪 若有簽名在本票上 則涉嫌偽造有價證券罪 母親依法可以提起告訴第二 母親根本無須替父親還錢 除非母親心甘情願 只是我覺得版主母親沒有替自己和孩子著想 因為父親已無藥可救 照理來說 母親應將要還無底洞的錢 拿來栽培你們 因為你們才有未來 第三 最近替一位朋友寫離婚狀紙 也是和版主的父親一模一樣 不僅不拿錢回家 還在外欠一屁股債 連地下錢莊的人都追到家裡 所以版主母親的情形 可以訴請法院判決離婚 只要將父親種種惡行的證據附上即可 版主也可以當證人 這樣就可單方面離婚了 第四 父親畢竟是父親 你們無須替他負擔債務 但是將來若他沒飯吃 記得要給一碗飯 註---萬一父親不慎發生意外 記得你們要去辦理拋棄繼承 這樣所有債務就不會落到你們身上 還有若是討債公司來 你們要哭窮 叫媽媽不要再拿錢出來
2006-01-20 09:49:46 補充:
一樓的阿裕 請你不要誤導人家 請你看清楚題目 是父親偽簽母親名字 你要回答問題前 最好再請教一下 貴事務所的律師 否則誰敢找你
2006-01-20 04:46:0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