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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阿姨他是家暴的冰山一角.他與先生結婚後便一起經營麵包店.店中的生意還算不錯!也聘請了外勞來幫忙!結果這位雇主\"肥水不外若人田\"既然就在製作做麵包的地方也順便做愛做的事...我阿姨還當場看見外勞小姐穿褲子!真是誇張!!之後我阿姨就遭受到先生的拳頭相向..男方動手還不只1.2次.但是阿姨始終沒讓家人知道..繼續幫忙麵包店的生意.當初為了開店阿姨還回娘家借錢..而那男人讓我阿姨如此不堪..現在他們的婚姻也走上法院.為了扶養權為了共同財產.如今聽到的事情竟然法官似乎傾向將孩子判給男方!我真的搞不清楚那位法官究竟在想什麼?現在是錯在男方先對婚姻不忠.後又動手打一起吃苦的另一半.如今要離婚了!我阿姨孑然一身..什麼都沒有!換來的只是一段不堪的回憶..這是什麼人生ㄚ?難怪自殺率會一直節節升高...請問身為姪女的我可以幫我阿姨什麼忙嗎??如何在法官前板回贏面呢?氣急敗壞的我請求各位的幫忙...但是不要再複製一些條例給我看.我也看不懂..我要的是直接非常有建設性的答案.非常感激各位

2006-01-19 19:43:52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 2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感謝三位的回答~我阿姨目前在園區做早班經濟上是沒問題的

2006-01-23 20:35:58 · update #1

5 個解答

法官判的公不公平應該不是你要討論的重點吧
何況法官判孩子的撫養權 並不是衡量誰對誰錯
而是考量孩子在誰的撫養下能有較好的生活和照顧
你要具體的方法 我可以提供一些給你
不過前提條件是你阿姨要有養活子女的能力
也就是有穩定的收入或經濟能力 否則一切就是空談
首先 最簡單的就是孩子的意願 法官在在衡量雙方經濟能力後
如果差不多 那最先考量的就是孩子的意願
也就是看孩子要跟誰 孩子的意願往往能決定法官的裁量
所以你阿姨要說服她的孩子在法庭上說要跟她
再來 就是舉證你姨丈有暴力相向的事證
若小孩願意說有看到爸爸打媽媽 或害怕爸爸打人的話
那法官也會基於教育環境考量而判給你阿姨
如果小孩還很小 那就舉證你姨丈不會照顧小孩
例如: 會不會換尿布 會不會餵奶 等等
如果你姨丈不會 那他就很難得到監護權
你阿姨得到扶養權的機會就大很多
再來就是到你姨丈家的周遭或環境 看有沒有工業污染
還是吵雜 或是夜市等等 不適合小孩成長的環境
這些都是有助於你阿姨得到撫養權的有利證據
總之 盡量找出新事證或人證來證明
你姨丈並不能勝任照顧小孩的工作 他並沒有照顧小孩的能力
他的工作環境或居家環境不能給小孩健全的發展
他的言語(罵髒話)行為(暴力打人)或教育程度
對小孩的成長很不利等等
這些都是可以影響法官的裁量的
加油 趕快去收集新事證吧
我可不希望有小孩在家庭暴力的陰影下成長 祝你成功

2006-01-19 22:55:0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black 3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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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4 15:44:0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雅珠 1 · 0 0

基本上,法官都是可以用錢買的
要不然台灣就不會那ㄇ多貪污的「陳哲男」而還是逍遙法外了
再來,孩子該給誰,為什ㄇ要一個不相干的人來判決呢?
我建議你別多想了,定案就算了,從頭來過一個完美的人生更不遲
到時後悔的,一定是惡劣的男人

2006-01-27 04:59:1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3 · 0 0

樓上black的說法,我也同意。法官考量小孩該跟誰,不是看誰對誰錯。真的是要看誰比較適合帶這個小孩。你同情阿姨,但也要考量阿姨有無照顧子女的能力,如果有就趕快照black的建議快蒐集有利的證據吧!

2006-01-23 13:58:34 · answer #4 · answered by satomi 2 · 0 0

台灣的法官真的都是很理性公平來判決案件嗎?
答 : 1.很難 !(你我也是)畢竟是人 . 有喜怒哀樂 . 七情六慾 . 況且多數不食人間煙火 . 從小埋頭苦讀書 . 社會歷練少 ! 理論重於事實 !
2.抱怨沒什用 ?法律講證據(事證) . 找新證據在上訴 !錄音 . 拍照 . 驗傷單 . 徵信社
等---例如 :捉姦照 . 無能力照顧小孩等事證 .
3.真的不行 ! 也只能坦然面對 . 逃避或自殺是最傻 ! 沒人會同情的 . 生命的意義.
是對自己負責 . 為未來去努力 . 過去當做借鏡 !自己成長 . 未來生活會是燦爛的
-----祝福你們 !----

2006-01-19 20:39:16 · answer #5 · answered by วิปัสสนา 6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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