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上禮拜因我身為公司主管!!現場有一位大陸女員工..因不服從我職務分配!而在現場貶笑我...隔天跟老闆商討..確定革職他!!禮拜一薪資算給他..他不服跑去跟我老闆理論..老闆不加理會..跑來我旁邊要我給他一個交代!!我不想理他!!他痕痕一拳從我眼睛打過來!!我眼鏡破裂玻璃刺傷眼睛旁邊差點刺進眼球..我當時非常生氣..回了他一拳..他跑去驗傷有輕微腦震盪..我也有去驗傷..
今天他去派出所堅決提出告訴..況且警員都不相信我有被打..打人喊救人!!我真的很不服...
請問大家我該怎麼辦??又該如何自保??麻煩大家指導我一下!!謝謝!!
2006-01-19 18:25:05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worldhoo 2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先感謝兩位大大的支持!!我補充一下!!當時就只有我跟他在場..我確實有還手!!過程中老闆才跑出來制止!!我是男生對方是強悍女生..我該怎麼辦呢????
2006-01-19 18:47:08 · update #1
你應該向派出所要求提出傷害告訴,這樣對你會比較有利。因為由你的敘述來看,你是被你打完之後氣不過才打人。除非他當時還有繼續打你的意思,不然因為不法的侵害已然結束,你是無法主張正當防衛的。普通傷害罪是告訴乃論之罪,最好的情況是你們兩方能夠講和不再提起告訴,不然就大家一起告吧。不過記得在庭上要強調你是因為被打在先一時氣不過才還手,刑法279條的義憤傷害罪本刑為二年以下。對了,你還可以對他提起民事告訴,以民法195條的健康權受不法侵害,請求慰撫金和醫藥費。
另外要注意舉證的問題,先找找看有沒有在現場的人願意為你作證,證明對方是先攻擊你,並且造成你受傷。舉證之所在,常常是敗訴之所在,不可不慎。
2006-01-20 01:05:50 補充:
我會建議你把大家分析的利害得失,詳加說明給告你的那個人聽,希望他能夠撤回告訴。因為為了一點小事情,大家花一堆時間跑法院實在是沒有必要。而且最後的結果,可能是誰也討不了好,有這個必要嗎?另外姿態低是一回事,在法庭上偽證是有罪的。你如果真的不是防衛時不小心打傷,那麼最好是考慮清楚再說。爭取對自己有利的情勢是很好,但最好是別讓自己陷入另一個不利的情況。
2006-01-19 18:59:2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念民 5 · 0⤊ 0⤋
雙方都有打也都有驗傷,最後的結果是二個人都要付醫藥費及訴訟費外加皮肉痛,至於別人信不信你有被打不是重點重點在舉證,總有人在場吧。
2006-01-19 18:39:3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kiki音拔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