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女和B男,十年前於法院公證並且有宴客,但沒去戶證機關登記,女方家裡至今不知A女已婚,如今A女想解除婚約,知道有離婚證人此事,如何不讓女方家裡知道此事而可以順利離婚
2006-01-19 16:09:46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水袖 1 in 家庭與人際關係 ➔ 婚姻與離婚
是結婚沒到戶政機關登記,抱歉沒說明清楚,只要有公開儀式兩人以上證人婚姻就有效力。有疑問的是離婚不是也要經由戶政機關辦理,那女方家裡不就知道了
2006-01-19 16:24:17 · update #1
同時辦理結婚登記與離婚登記, 不過女方戶籍謄本仍然會顯示結婚登記與離婚日期, 故可以做到不讓女方家知道的方式是, 女方遷出個人戶, 不要與家人同一戶籍謄本就可能避免
2006-01-19 18:38:0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葉經理 7 · 0⤊ 0⤋
真是被樓上兩位大大打敗,國中的公民與道德不是有教,結婚是以公開儀式和兩個以上的證人為成立要件,提問題的人有公証結婚了,有沒有去戶政事務所登記都沒關係,婚姻的法律效力還是有效的,離婚的時候,帶公証結婚的証書去戶政事務所,同時辦理結婚與離婚登記,想不讓女方家人知道,方法就和"葉經理"說的一樣。
2006-01-26 08:54:4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紐約紐約 6 · 0⤊ 0⤋
既然當初沒有登記結婚
現在就不用辦理離婚!!
2006-01-24 02:56:25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1 · 0⤊ 0⤋
1.沒去戶證機關登記在法律上是沒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2.離掄證人不一定要長輩喲
可以請好友擔任就行了
2006-01-19 16:14:28 · answer #4 · answered by 皆諭 3 · 0⤊ 0⤋
你離婚證人不要找自己跟男(女)方所認識的~親朋好友再與男(女)方以及2位證人到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即可
2006-01-19 16:13:27 · answer #5 · answered by 我就是我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