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記得我們的憲法因該是對\"中國大陸\"有效吧(九五憲草...到後來的中華民國在台灣)
然後再戒嚴...動員戡亂...這段時間憲法因該是凍結的(萬年國會...世襲總統)
一直到76年戒嚴
然後李登輝廢除\"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進入所謂的民主
那 憲法對台灣有效嗎?
當時孫中山眼裡的\"中華民國\"根本沒有台灣吧(日據)?
2006-01-18 17:04:28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藝術與人文 ➔ 歷史
不管孫文眼中的中華民國漲什麼樣 可是在1945年時台灣澎湖地區就已經歸還中華民國拉 所以台灣在法定上還是包含在中華民國境內的
以下是台澎金馬地區屬於中華民國的依據
根據1943年秋 開羅會議 中美英三國領袖 蔣介石 羅斯福 邱吉爾 的決定
日本必須將自1894甲午戰爭以來所奪之領土歸還
其中包括 自1895馬關條約所得到之台灣 澎湖應歸還中國
西元1945年八月上旬 美軍於長琦與廣島分別投下原子彈
同年八月十四日 美軍太平洋地區最高指揮官麥克阿瑟於美艦密蘇里號上 接受日本無條件投降
接受投降之協定亦加入開羅宣言之決定
固 日本應歸還台灣澎湖於當時執政的國民政府 及中華民國
2006-01-18 19:45:3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5 · 0⤊ 0⤋
根本沒有條約說台灣澎湖的歸屬權給誰
所以國民黨也算是另一種"竊佔"台灣
2006-01-21 16:39:1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Optimus 3 · 0⤊ 0⤋
當初的制憲國民大會, 台灣和大陸各省相同, 都選出了自己的代表參與制憲. 而行憲後, 台灣也和各省相同, 依據憲法選出了第一屆的立委, 監委, 和國大代表. 因此, 就法理上而言, 中華民國憲法適用於台灣, 此點是毫無疑義的!
此外, 中華民國憲法自民國三十六年施行以來, 從未如發問人所言的被凍結過! 至於已廢止的動員勘亂時期臨時條款, 可視為一種有期限的憲法修正案, 它只是在特定期限內, 針對憲法的某些條文予以限縮和修正, 但其它憲法仍照常施行, 而臨時條款本身亦不構成一部完整的憲法.
2006-01-19 02:35:39 補充:
但比較不正常的是, 臨時條款的制定過程及其條文充滿爭議, 將原本總統並無太多實權, 較傾向內閣制的五權憲法, 一變而無總統無需向國會負責的總統制, 甚至可謔稱為民選皇帝制! 且其施行時間, 竟長達數十年之久!
2006-01-18 21:35:2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Manstein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