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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各位大大在哪種情形下又或者哪種方式可以直接或者間接向法官提出精神上的賠償ㄋ,精神賠償有哪些該注意的又或者在哪種情況下可以訴訟要求精神上的賠償,精神賠償分哪幾種ㄋ懇請各位大大告知好嗎............小弟感激不盡

2006-01-18 14:20:46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3 個解答

精神賠償是屬於民事責任
在法院判的精神賠償
通常不會很多(你從出事到善後都有拿出你的誠意)
若有逹成和解~\記得喔~要二位當事人~也要出一位保證人
你也要出一位保證人~要寫上四個人的身份證字號~簽名和蓋章
一式四份~也要注明一條自賠償金拿到日~開始算起
若當事人
若身體有恙~皆和你沒有關係~

例如:精神賠償,若要求是20萬
而雙方都有在溝通這個事
而沒有成功的話~我建議在溝通時自備錄音筆或錄音(錄影)
器材,以防走到上法院時~可以當佐證(以防對方到法院辯沒說過要30萬元賠償)先小人後君子

分哪幾種喔~
現行法院實務操作方式,關於精神慰撫金數額之認定,係斟酌受害情形、兩造教育程度、經濟狀況、社會地位等為綜合考量,尚無一定標準。依您所述情形,個人以為,法院准許賠償之金額應該不大。
相關的法律~
1. 依照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負損害賠償責任。

2. 如對方未成年,他的法定代理人依照民法第一百八十七條規定,可能需負連帶賠償責任。

3. 如係侵害他人身體時,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的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則包括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的財產上損害賠償責任和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的非財產上損害賠償(即慰撫金)。

4. 如你所謂「醫藥費五萬元」,屬於財產上的損害賠償;而「精神賠償」則屬非財產上的損害賠償。

5. 至於你所謂台灣的「精神賠償價格」,由於是基於被害人所受的非財產上的損失來認定(如被害人因受傷所產生疼痛),將非財產上損害以金錢加以賠償,本來就很難已衡量多少數額才是合理,「被害人之年齡」或許僅作為非財產損害大小(如永久性的傷害造成的心理創傷對小孩可能較大)的參考,並非有必然關係。所以,並無一定的價格,應依照各個實際的案件,由被害人自行主張,如果加害人認為不合理而雙方有爭執時,可藉由訴訟程序為公正的判斷。



應該就是這些了

2006-01-18 14:33:2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5 · 2 0

2016-08-24 01:53:2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進發 1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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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05 06:07:1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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