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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我一直都蠻相信因果論的!!
但是小弟有問題想不透~希望有人可以能幫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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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買賣槍枝跟販毒會有罪業嗎??如果有~是因為賣的都是害人的東西所以會有罪業嗎?
再請問~那賣速食的商家們也會有罪業嗎?類似麥x勞或肯x基~因為他們也賣垃圾食物~而垃圾食物對人體也有害~這樣會有罪業嗎?
再再請問~如果經營煙酒公司~或檳榔攤~會不會也有罪業呢?因為所賣的商品都對人體不好!?

2006-01-17 15:53:09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 2 in 社會與文化 宗教信仰與靈性

有看沒有懂@@"~可以白話點嗎?小弟我書讀的不高!!
可以針對我的問題解答就好嚕!!感謝~

2006-01-17 18:12:54 · update #1

4 個解答

針對你的問題用白話文解說佛家有五戒不殺生戒淫等等但是----1買賣槍枝-如果買槍枝保衛自己的國家而與敵人奮戰是沒罪忠於國家         -買槍枝保衛自己也沒罪--如美國-所以佛教也依各個         -人國家的現行法律而有不同的解讀2販毒有罪嗎-如果毒品用在癌症病患當然沒罪-救人喔           -如果建築在自己的快樂上把自己搞的人不像人-有罪喔3速食店--如果非法經營或食品檢驗在安全之外進而造成人體的健康       --當然有罪-所謂的垃圾食物是常常吃如果飲食均衡偶而當點心       --吃一下也沒關係所以不要太緊張4菸酒---煙對人體有害但是對有些人只要拿著煙就鎮定有靈感壓力解除     ---酒對人體有益如果喝的濫醉如泥當然自己害自己5檳榔---泰國很多人都再吃是水果但在台灣加一些*阿煞布魯*的東西害人喔所以佛家有一句話*一切接由心起-正念*最重要任何事皆一體兩面當時的心態動機是最重要的希望你心情豁然開朗

2006-01-25 20:56:0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敏特智 7 · 0 0

因果論不等於罪業論; 因果十分微細,而業相的顯現,只是其中的一個環節,如同一捲影片中的一個或幾個停格,不能代表全部的影片.
比如,一個熱心的人(甲),好心打掃街道,結果商家老闆(乙)很感激,就買了好吃的美食請甲吃,甲也很感謝乙,誰知吃後居然肚子痛,然後.....
諸如此類.

2006-01-25 19:23:3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和風 2 · 0 0

俗話說的好,要賣垃圾食物還要有人願意吃,其實很多人要失去健康,
才會覺得吃垃圾食物,叫做垃圾食物被吃掉喔!

2006-01-19 22:32:06 補充:
問你一個簡單的問題,你媽媽會煮好吃的食物給你吃嗎?
還是你會去買你覺得好吃的食物呢?
其實追求美味,存在於大多數時候,大多數人身上,
只是差別在於為了錢去賣,不為了錢去賣,就像義賣的提供者可能動機不是要賺錢,而是要幫助更多需要幫助的人。

會有這些行為還不是為了錢嗎~已經不是有賺錢就好,已經是貪心了吧!
【不但貪心還已經忽略速食對人體的健康影響,很少有人願意因為,明白油炸食物對人體害處較多而放棄工作轉業,】就像我家附近路邊的炸雞排店,不知道是知識水準不夠還是因為為了生計,還是一直營業下去...但是他們還是有把油煙抽出去路邊,導致車輛經過一定會聞到濃濃的油煙味,就是自己還是注意健康,但是對客人卻是買賣關係。

【適量的話,葡萄酒對人體也是有益的,就好像沒有生病的時候給你吃一堆藥物,會傷害你的腎臟、肝臟,但是你生病的時候給你吃藥,反而是借助藥物幫助身體對抗疾病!】

【意思就是,同樣一種東西,用在對的地方就有對的結果,用錯地方就有錯的結果】,如果知道這樣做是錯的,還是執意昧著良心去賣,當然會有惡報,不管做各行各業都是同樣的,不單單只有你提到的那幾種行業。

但是因為毒品、酒精、香菸、賭博會成癮,而且一般人,對這類東西通常難以抵抗,所以輕者一般人覺得吃吃麥x勞或肯x基、還有喝喝酒不會立即對人體產生嚴重性傷害,糟糕的是酒精要長期才容易發現傷害,而油炸食物也許要致癌症才會驚覺為時已晚。
【還是需要買的人自己願意重視健康,這樣賣的人就有重視的必要!若要說因果,還是要歸於誰帶來此市場需求?買的人賣的人都有連帶關係的,也要負責】
人間如果能吃出美味,不傷健康,也不會像毒品、賭博那樣成癮,還可以賣錢,不管是買的人、賣的人都會很幸福的!

2006-01-19 17:32:06 · answer #3 · answered by 語翼 4 · 0 0

因果循環!?萬般帶不走~唯有業隨身!?
-->沒錯,這句話的意思是因為到頭來沒有一樣東西是屬於自己的,有的只剩下自己的執念業力而已...

"罪"這個字的定義其實...我覺得不能客觀說什麼職業是"有罪"的...頂多只能說如果還有無明的話就是苦..."苦"的感覺是個人體會的..."罪"這個詞大概比較適用在法律的標準上吧....

世間許多事情就是無奈,就是無解,只要眾生有無明,各有各的我執,彼此之間就一定有利益糾葛和摩擦碰撞....麥當勞,肯德基,煙販...等,他們賣的東西以及造的行為各有各應得的結果,我們無法用一個標準去定義誰有罪誰沒罪....

就像是一個人種的是台灣芒果的種子,一個人種的是苦瓜的種子.....種芒果種子的長大後就會有芒果的結果,種苦瓜的就會得到苦瓜的結果....但是我們卻無法比較那個"有罪",那個就不應該在這個世界上出現....我們只能說他們彼此所得的結果不同,味道不同罷了,這比較客觀,有罪無罪算是我們人類比較主觀的判斷了....

2006-01-17 17:50:14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3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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