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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狗在1月2號時被一台休旅車撞到,當時他是跟我爸爸一同在家附近的公園散步,因為平常他對家裡附近的環境很熟悉,公園也是他常去的地方,因此我們都不會用狗鍊綁著她,不料,那天不知道什麼情形...被休旅車壓傷,後來開休旅車的人,他先把車開回家停放,住在我家附近的親戚看到一台車撞了我家的狗,然後看到那台車開走,後來親戚告訴我爸爸他看到那台車看撞到我家狗。我爸爸就追過去跟那ㄍ人說你撞到我的狗了,那個人也才拿了2000元給我們,後來送去獸醫院,醫生說情況蠻嚴重的,後腳骨頭有斷裂,但內臟不知道有沒有受傷,希望先在那觀察3天,後來第三天,狗狗的情況看似良好,加上我媽媽的友人說有另一家醫院聽說不錯,我們就把狗狗轉到新竹協x動物醫院,不過那家醫院他說我家的狗沒事,只是骨頭有點斷裂,皮下出血,回去休養就沒事,因此,我們也很慶幸他真的沒事了,就讓他回家休養,過了幾天后,發現狗狗的精神越來越不好,還大血便,我們又把他送到協x醫院,醫生竟然說他是吃了雞血或豬血類的食物才會大血便,天阿...當下就知道這醫生真的很差勁,就算我們不懂,也知道這是無稽之談...!!!
隔天狗狗的情況越來越糟,我就趕緊把他送去台大動物醫院,送去的時候,醫生告訴我們,情況不樂觀,要我們有準備....在緊急搶救之後,他還是走了...
雖然在台大看的費用花了5萬多,不過爲了救他我還是願意。
現在,我們去找那個撞他的人,希望他能負起一些道義責任,也不要求他全額賠償,但是,那個人的媽媽出來替他擋,說是我們自己沒把狗牽好,所以他們其實根本不用負責任,聽到這裡,我真的很生氣....難道是我家的狗會自己跑去給他撞嗎???然後他又一直說他是我們這裡ㄉ鄰長,他跟陳水扁總統有合照過之類的話...意思是他人面很廣...他們不會賠....,我真的很生氣...><
如今,我家的狗死了...我真的很難過,那個人的媽媽還說,我家狗的死是來化解我們兩家的仇恨...聽了這句真的很生氣...就算真的拿到錢,我也不會用到一毛,通通捐出去我也很樂意,希望大家給個意見吧!!!
2006-01-17 07:29:38 · 7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說起來可能很殘酷但在法律上狗為人的所有物如果狗被撞死依刑法354毀損罪可以請求賠償在民法上則依196條毀損他人物品請求賠償這還只是你購買狗狗的價錢而飼養這部份可能要據理力爭的要要看否則依法條是很死的 動物保護法第六條「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第三十條「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台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一 違反第五條第二項規定,使所飼養動物遭受不必要之騷擾、虐待或傷 害者。三 違反第六條規定,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者。」---------------------------------------如果肇事者撞傷狗狗,而無警覺及道德,即為惡意。應該是這樣 ps:如果是主人本身沒有將狗綁上鍊子 導致狗狗亂跑 發生車禍 說不定該賠錢的是主人喔! 就看過狗突然從路邊跑出來 有時候也會害機車騎士摔個半死,狗主也很不應該啊!
2006-01-17 07:34:3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Neil 7 · 0⤊ 0⤋
前幾天 在馬路上 因視線不良(晚上21:00) 遭前方機車擋住了視線 主人也沒將狗用鍊子綁起來(靠近雙黃線那跑) 狗慘遭我機車壓死 壓的過程中 我機車跟人從原始點到停止點 10公尺之餘 狗主人問我一句還好吧 就帶著狗騎著車走了 平生第一次的車禍充滿著恐懼 人也跑了,剩下的只有全身是傷的我和救護車的聲音 我內心雖然愧疚 但也是有點不滿意主人臨陣脫逃的動作 而警方做完筆錄卻也找不到這位飼主了
2016-11-20 14:49:2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椿峰 1 · 0⤊ 0⤋
還要看車主有無財損,車主要追究財損,你要賠車主,網路上認為可以賠的應該事在以故意為前提上提出撞狗,非故意或無過失是狗主人要負全責,先將狗處理好,車主沒要求任何賠償,不要跟車主聯絡,若他有財損,你會賠車主又要自己處理狗的費用,先看過失在哪一方,自己要保護自己,別賠了夫人又折兵,還有動保法和公共危險罪要負責,親身經歷
2014-04-26 07:48:55 · answer #3 · answered by leo 1 · 0⤊ 0⤋
我個人雖不大懂法律啦,不過我覺得,你要把狗,當做人來處理,也就是說,要去通報警察機關,約出肇事者,去警局裡做筆錄,你別管他人脈廣不廣,做做筆錄對你是一種保障,我想大家應該也有聽說過,我們人被車撞後,看起來沒怎樣,剛開始也是認為賠點醫藥費就好了,可是萬一內出血,哪天掛了,你沒有去做筆錄,事後要追究事情,對受害家屬來說,都是比較不利,且麻煩的!這是我的看法!
2006-01-22 11:16:57 · answer #4 · answered by H 3 · 0⤊ 0⤋
撞死狗的人不管態度多麼惡劣多麼鴨霸,但是
主要是你沒把狗綁好,在法律上你就站不住腳
所以你就認命吧!說的現實一點,還好今天是被
車子撞到,如果是機車騎士撞到的話,騎機車
的人一定會摔車的,到時候不只狗死你還要
賠錢。
2006-01-22 05:55:52 · answer #5 · answered by Chun 2 · 0⤊ 0⤋
如果您的狗是在您是使用狗鍊或繩子牽著狗的情況下,在公園裡面被車撞而您可告肇事者
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規定: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民法裡由於狗為物,若其為你的所有物時,當他被撞發生損害,那就是侵害你的所有權,即有可能該當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項前段「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據此請求損害賠償
如果您的狗若沒用狗鍊或繩子牽好,而讓狗在道路上被車撞這樣您反而也會被告
狗的主人本身就要有義務把狗看好,如果狗因亂跑而肇事,假若除了狗死,又因而讓駕駛人車毀人傷(亡),狗主人會因此而吃上公共危險罪(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駕駛人還可以要求狗主人賠償。
刑185 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
損壞或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
之危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
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該條的「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如果狗主人不看好自己的狗,讓狗在大
馬路上亂跑或任意放狗在路上追逐機(汽)車的駕駛,就已經影響他人往來之安全。
PS:您於事發當時肇事者已賠償您兩千元,若照道理您不應該在事後再向肇事再要求另外賠償,若告上法院不管誰勝誰敗,都必須要花很長的時間與精力,還需要準備一筆錢,不是這幾萬元就能了結的,我想天理自在,若肇事者是您所說這麼惡劣,我想肇事者一定會有報應的,我勸您還是節哀吧。
2006-01-21 19:48:00 · answer #6 · answered by kevin 1 · 0⤊ 0⤋
唉~我認為你們站在自己立場的心情,是感情戰勝理智。我家的狗養了6年的馬爾濟斯,也在學校附近的路口被壓死,當時,18歲高三的兒子也不知道怎麼辦?那次是狗跟兒子去操場玩,兒子也不會爭辯,駕駛是連下車說聲對不起都沒,就直接開車走了。狗就死了,頭都壓扁了。鄰居的狗糖糖,養了快10年也死在自家門口,那是一之小型狗,他也求償無門。還很多聽說過或親眼看到被汽車壓死的,幾乎沒有哪個主人有機會找到車主理論的....所以,雖然對方態度惡劣,仗勢欺人,你們也沒有跟他談判求償的立場,馬路是給車走的...唉~節哀順變!
2006-01-17 07:44:04 · answer #7 · answered by 阿保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