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做一個侵權行為的個案報導
想請教各位大大
關於侵權行為依法律規定的要件
以及侵權行為會造成什麼樣的結果
能給我完整的侵權行為的定義是最好的
還有希望能有舉例說明
謝謝
2006-01-15 05:10:49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侵權行為的定義 我國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生活常見問題探討Q:網路言論自由的尺度為何?A:憲法第十一條規定:「人民有表達意見的自由」,且第二十三條規定:「人民之基本權利,除?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利益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不得以法律限制之」,人民雖有言論自由權,但若在網路上發表足以毀損他人名譽的言論,將可能觸及以下刑責:(一) 普通誹謗罪:根據刑法第三百一十條第一項,意圖散佈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得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二) 加重誹謗罪:根據刑法第三百一十條第二項,以散布文字、圖畫之方式為誹謗之行為,為加重誹謗罪,得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三) 公然侮辱罪:刑法三百零九條,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誹謗與公然侮辱罪二者的差別在於是否有舉出具體事實,如未舉出事實而只做抽象的謾罵,且符合公然的要件時,屬於公然侮辱罪。Q: 轉寄不實郵件是否須負刑責?A: 轉寄未經證實的言論有觸犯以下法律的可能。(一) 刑法第三百一十條第二項加重誹謗罪。(二)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妨害信用罪。
2006-01-15 05:15:2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活字典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