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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闆因為負債捲款脫逃了我們的薪水及積欠的個人債務也沒還 現在公司的貨被放在倉庫中 很多員工去搶搬請問這個舉動可以嗎?我們可以做如何的自救舉動?

2006-01-13 13:10:45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戀戀Q芭比 2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1 個解答

因為那些物品是沒有做動產抵押設定,無法動產擔保交易法第17條以下規定進行債務人物品之占有及拍賣,故員工去搶搬債務人(公司)的物品,本應依法定程序執行。如不及由法院處理,在符合民法第152條自助行為要件時,亦得為自行搬運物品,但應於事後聲請法院為假扣押,並起訴請求對方償還價金!建議您們可以組織自救會,集體進行求償,依民事訴訟法第41條規定選定數位當事人代表為訴訟!因為老闆已落跑,所以以老闆為被告,他一定不會出庭,可以依員工自救團體的主張為一造辯論判決,基本上你們一定會勝訴。只不過先前的財產保全一定作好!如果現場有人在搬,建議先錄影存證,知道是那些人在搬,搬了那些物品,然後在聲請假扣押指封時就知道該到誰家去查封那些物品了!接下來的起訴求償才有財產可以執行!但有一種狀況就是那些物品假如是其他廠商寄放的,任意搬運可能會觸犯竊盜罪,這也是就得留意的地方!

2006-01-14 06:11:4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坤成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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