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朋友的情況,請有法律常識的人協助回答。有點複雜,請大家耐心看一下,謝謝。
我朋友在國外唸書,利用假期回台灣的時間,經過房東同意,將房間租給由台灣去旅遊的人。接下來,我將那個人在台灣的人稱為A。
12/09,A第一次e-mail連絡
12/22,A告知會將訂金部份於12/30匯入。中間我朋友有留電話給A,並請A提供電話,直接連繫,但A皆不願意告知。
12/29,A表示原本要同行的朋友臨時不去,一個人住的房租是否相同。我朋友當天回覆房租後,還請對方不論是否前往,請盡速告知。
12/30,訂金並未如期匯入,A至01/04出現,再次表示隔天匯款。
1/09,訂金仍未於01/05匯入,A01/09才願意告訴我朋友他的行動電話與msn連絡方式。
1/10,我朋友發現他給的帳號有誤,立即e-mail告知A。
1/11,他們雙方msn連絡後,A表示會於1/11中午前將款項匯入。但1/11下午,我朋友查詢多次皆未入款。
1/12,一早我朋友就查詢款項,但仍未入款。接下來是1/12當天的大致情況
上午11點左右,A表示要先確認銀行。沒多久,A說銀行表示已入款,並傳真收據給我朋友。
但我朋友一看,收據上日期明明是1/12。A一開始先說,她確實是昨日匯款,不知為什麼銀行會蓋今天的章。
我朋友以及他的家人都很生氣,認為對方沒有誠信原則外,還說謊。我朋友已詢問過銀行,行員表示日期章是不會錯的。
所以,我朋友即告知A,請提供帳號,要將訂金全額退還給對方,房間無法出租給A。
大約下午1點,A連絡我朋友,說 他想起來了,昨天中午他確實有去匯款,
但行員下午3.4點才連絡他告知他所匯的帳號有問題,所以他後來才給行員正確的帳號。
行員還告知他因為已關帳,款項要1/12才會入。
另外,A還表示他機票已於1/5開票,如果因為我朋友取消他房間,導致無法成行,要我朋友負責機票錢。
我朋友已於12號款項匯款日當天,明確告知房間無法出租給他,因為他當天就要離開去旅遊,沒辦法一直處理這些事,A也知道這一點。
所以我朋友請A盡速提供台灣帳號,要將訂金全額退還;除此之外,我朋友還幫A查了一些當地便宜Hotel的資料。但A卻回覆不是便不便宜房間的問題,就算現在有便宜房間,他也沒有心情去,電話中又多次提到他機票已開票的事,要我朋友負責,並表示不願提供帳號。
請問,我朋友於A在匯款日當天即告知要將訂金全數退還給A,並替A查了一些便宜住房資料,不知如此處理,是否已周全?
因為朋友已於今天去旅遊,所以我在此代問問題。
先謝謝大家熱心回覆
2006-01-12 18:37:32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 5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就事論事,就法論法。
我想您朋友應該不會有任何的責任,因為給付遲延的責任在對方,
不在您朋友那。又契約在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時就成立了,很顯然的
,對方並未依約給付,您朋友因此而終止契約並無不妥。所以您不
用為他擔心,不會有任何問題,也不用負擔任何額外支出。
2006-01-22 15:59:4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5 · 0⤊ 0⤋
不用理他啦因為給付遲延之責任在 A所以不用擔心啦!
2006-01-22 05:28:5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kiki音拔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