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信用卡破產.遭法院查封通知.而被查封者現住房子是租的.
是他的名打的租賃契約.法院如何判斷.裡面東西的所有權者.謝謝!(急)
2006-01-10 08:27:32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 3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謝謝阿諾您的指教!
我知道房子不是我的不可能查封房子.
問題我指的是"裡面的東西"傢俱.3C家電等.
2006-01-10 11:51:49 · update #1
謝謝小星您的指教.
那換了契約名之後.負債人還能待在這裡還是須躲避?
2006-01-11 04:59:26 · update #2
謝謝兩位的指教!
兹因銀行是從負債人申請中華電信家用電話中查得負債人所在.負債人如已將契約更改他人.那負債人名下家用電話連結電腦.請問會遭查封電腦嗎?謝謝!
2006-01-11 17:36:08 · update #3
如銀行真來查封會看租賃契約裡有無明確註記房內傢俱.3C家電屬誰的
如房東無註明那法院會認定是負債人的
簡單~向房東溝通請他重訂租屋契約
把房內所有物品都歸在他名下
但這辦法對你自己不利
最有效的方法趕快以別人的名重訂租賃契約
就說前房客搬走了銀行就沒辦法了
租用人換了契約名之後負債人當然可以住ㄚ
銀行也沒辦法,因又不是負債人租用的
電子信箱給我,想問什麼可問我
那贈點給我吧
怕查到那還不簡單
把負債人名下家用電話連結電腦的電話換掉
改以別人申請就好了
2006-02-09 10:47:19 補充:
換申請人,有無故意脫產之嫌就說前負債屋主搬走就好
2006-01-11 04:09:4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Perfect Stranger 7 · 0⤊ 0⤋
一般來說,法院查封是會針對被查封人身分証後面的戶籍地址做查封動作,所以可能會遇到被查封人的戶籍地址是設籍用,或是父母親或親戚住的地方,查封時,法院會偕同律師‧當地里長‧檢察官與銀行人員,針對身分証後面的地址進行【共同使用】的物品進行查封動作,好比冰箱‧電視‧冷氣‧諸如此類的物品,但當被查封人的住所地址非戶籍地址時,本身住所的物品並不會被查封,反而是身分証後面的那個戶籍地址的共同使用物品有可能會被法院查封,檢察官會依照法令規章進行共同使用物品的審核查封動作。
現在信用破產的人日與遽增,且卡債卡奴已經是現今社會上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了,一般法院檢察官都不會真的胡亂查封東西,且甚至只來看一看,不過,被查封人必須負擔律師與檢察官的費用。
另外,現在銀行公會對債務方面有一些雖然不太完整但卻可能真的幫的上忙的債務協商機制,有去做申請,就有機會可以跟所有銀行談條件,網址如下:
http://www.ba.org.tw/all.asp?sn=207
祝所有有心償還卡債的卡奴們,都能順利還清卡債。
2006-01-11 10:27:2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罐頭 2 · 0⤊ 0⤋
法院應該不會查封妳租的房子雖然有租賃契約但是房子又部是你的所以..........傢俱.3C家電等也無法證實是你的所以法院如何查封呢你可以說這是別人的不是你的請問信用卡破產.遭法院查封通知.而被查封者現住房子是租的.是他的名打的租賃契約.法院如何判斷.裡面東西的所有權者.謝謝!(急)
2006-01-10 08:29:12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