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人制度」的特色為何?
與行政機關法人化有一樣嗎?
請簡短說即可,謝謝!
2006-01-08 16:17:13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安媽 2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請參閱http://www.npf.org.tw/PUBLICATION/EC/092/EC-B-092-013.htm行政法人制度的特色到底行政法人是什麼?它和一般的行政組織有什麼不同?從「中正文化中心設置條例草案」大致可以看出它的幾項特色:一、 不進用公務人員:這是基於專業性、彈性與精簡等需求的考量。文教機構與一般行政組織的最大不同,在於它的獨立性與機動性強,專業與創意的要求高。一般行政組織如警察、稅務機關等,其所管轄與民眾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涉及人民基本權益頗深。而文教機構如博物館、學校等,其管轄範圍大約不出其建築物。尤有甚者,它們還得想盡辦法來吸引民眾的參與,所以,創意是文教機構運作的重要條件。這樣的環境是不適合公務員的,而公務員的參與也不利於這種組織的發展。我們知道,一旦通過國家考試成為公務員,不只拿到了鐵飯碗,而且在生活上也享有相當優厚的保障,幾乎可謂一輩子不愁吃穿。所以每年高普考都有成千上萬的人趨之若騖。然而,正也是因為這樣的安全感,公務員在職場上,普遍缺乏衝勁,凡事只求不出錯,而極少大膽嘗試冒險革新。主管不敢隨便開除那些不符合工作需求或尸位素餐的公務員,當然也就影響了行政效率。至於一些符合專業需求但可能不太會考試的約聘人員,即使能力強,也礙於法令的規定,無法獲得正式公務員相同的待遇。這也是為什麼文建會許多附屬單位都支持改制為行政法人的主要原因。二、 採合議制:設立董事會與監事會,定期召開會議,前者決定重要的工作方針與決策,後者審查財務。這樣的組織形式與一般民間財團法人基本上並無二致。唯一的差別是,行政法人的財源直接來自國家的預算,而財團法人則屬於民間機構,必須自籌經費。行政院之所以大力鼓吹文教機構轉型為行政法人,主要就是因為這樣的組織既擁有民間基金會的活力、效率與彈性,又同時具有公家單位的穩定特質。事實上,目前有些機構就很類似行政法人,例如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它的財源來自政府的基金,每年靠孳息來從事藝文補助。近年由於銀行利息大幅滑落致使其功能降低,因而有人主張應該改由政府撥預算,以從事類似英美一臂之隔(arm length)性質的補助。果真如此,那麼國藝會的組織就差不多等於行政法人化了。
2006-01-08 16:33:0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坤成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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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08 18:51:2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在中央政府推動的組織再造方案中,有一項重要的變革,就是推動文教機構「行政法人化」。從行政院組織改造推動委員會幾次公開的說明會當中所展現的決心,可以看出,這項政策的實施乃大勢所趨,尤其在「行政法人設置基準法」尚未完成訂定之前,行政院便迫不及待地推出「中正文化中心設置條例草案」,要搶先將兩廳院改制為行政法人。這樣急切的動作不免令文化界,尤其是公立博物館人士感到憂心。似乎大家都還沒搞清楚什麼是行政法人,就要被趕鴨子上架了。
2006-01-08 16:19:2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小夏↗﹋㊣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