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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給我相關的歷史資料

台灣近代史的課程要用

感激.....

2006-01-06 19:10:21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佩靈 4 in 藝術與人文 歷史

2 個解答

清代台灣政風敗壞,軍紀蕩然(士兵不擦槍,不出操,閒來無事合夥做生意),因為中央政府的防閒心態,對官員不信任,家眷押在大陸做人質,孤身在台灣。移民不准攜眷,一個沒說出口的原因是要把家眷留在大陸做人質,免得他們反叛。

公權力失去作用,民間盛行自力救濟。結拜立盟,組織秘密會堂,有事互相救援,或是同宗同鄉的人聚集而居,共同防禦外來的騷擾。

抗清的武裝活動,官方稱為「民變」,清朝治理台灣的二百一十二年間,地方官壓不下來而必須向上級呈報的重大民變有四十多次,所以當時人形容台灣是「三年一小反,五年一大反」。有幾次,如1721年(康熙六十年)的朱一貴事件和1786年(乾隆五十年)的林爽文事件,民變領袖都曾在極短時間內控制全台,清廷從大陸源源派兵渡海鎮壓,才終於平息。

不同祖藉的人分別聚集,互相械鬥,一直是清朝時期台灣嚴重的社會問題。這習性在閩南及廣東原來就有。不過台灣的械鬥因素又比閩粵複雜的多。清政府重視藉貫,規定人民不准「隔省流寓」(遷居他省),科舉制度規定各省有固定名額,考生限在本藉地報考等,因此各省人民都有強烈的藉貫意識。施琅死後,粵民移民的限制放寬,來台人數激增,到1786年,全台灣「漳泉之民居十之六七,廣民在三四之間」。台灣容納了來自兩省的移民,彼此語言不通,容易引起誤解。

因移民具有強悍好勇的特性,又不能娶妻生子,無家族倫理拘束,容易逞氣鬥強,沾染惡習,社會又充滿不合理現象,一有問題,就想以武力解決,單身在台特別想念家鄉,聽到有人口音和自己相同,便親切有如家人,對方有什麼事,都願意代為聲援出頭,於是同鄉之情厚了,排外之心也強了。

因此不僅不同省的閩,粵之間分得很清楚,同省的漳州人和泉州人,也往往形成世仇。

台灣閩粵械鬥的正式開端是在1721年的朱一貴事件,原本是閩粵移民合力抗清,後來閩藉的朱一貴與粵藉的杜君英反目,杜君英率手下粵人數萬離去,從此雙方互相爭鬥,常常忘了主要敵人是誰。等到清廷派遣福建南澳總兵藍廷珍率軍在安平登陸,一些原本參加起事的客家村莊更改樹大清旗幟,主動為清軍平服朱一貴黨。閩粵嫌隙因此加深,以後粵藉的客家人便經常在民變中擔任「義民」,一方面保護族群的利益,一方面趁機向閩人報復。

不過,閩粵械鬥主要發生十八世紀,到十九世紀初,道光以後便大致消失了。但同由閩南而來的漳,泉人之間的械鬥繼之而盛。

據彰化縣志記載,1783年快要過年時,有彰州人和泉州在彰化(縣城)外的賭場因賭博而口角,繼而鬥毆,終於集体械鬥。在二十多年時間裡,雙方共有一百九十二個村莊遭到攻擊。

漳泉械鬥的高潮是在十九世紀中葉,晚清咸豐年間,同時興起的是泉州人再分縣的械鬥,(晉江、惠安、安南三縣人與同安縣人鬥,如咸豐三年的台北項下郊拼,同安人聯合漳州人與晉江等三縣人火拼),以及宗姓之間的械鬥。宜蘭甚至發生不同音樂團体之間的械鬥(使用提絃的福祿派和使用胡琴的西皮派,互相嫉視而爭鬥)。

另外由於利益的考慮,民變與械鬥的性質常常混淆不清。朱一貴事件之後,每次民變的「義民」也隨之出現,雙方其實代表不同的利益團体,各集團甚至藉著民變報復私怨。到後來,民變的目標越來越不清楚,許多村莊乾脆只求自保,「賊來迎賊,賊去迎官,稱大清良民村」。

漢人的觀望與善變,是因為要到1860年前後,台灣才由移墾社會轉型為定居社會,在此之前的漫漫二百年間,台灣的居民並沒有台灣意識,他們自認是廣東人或福建人,是泉州人或漳州人,甚至是安溪人或漳浦人。而由於移民人口增加迅速,全台人口始終以新移民或移民第二代為主。

總計清季台灣重大的械鬥事件有一百多次,若加上民變,二百多年間平均每一年多就有一次社會騷亂,由福建隨軍來台平朱一貴之亂的文人藍鼎元評論說:「台民喜亂,如撲燈之蛾,死者在前,投者不已。」

2006-01-07 09:13:0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3 · 0 0

杜君英是廣東省潮州府閩南人,率領的是潮州府閩南墾民。詳見維基百科[杜君英]或[朱一貴事件]!

2012-07-24 03:32:5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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