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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收到法院的民事裁定才知自已成了別人車貸的保人,便到銀行調閱相關資料發現印章及簽名不是我的也沒簽過相關資料之後與銀行協調要我去法院提出債權不存在但這樣就可徹消保人身份嗎 ???銀行可以扣我三分之一的薪資嗎 ??可是本身有一百多萬的卡債,該怎麼做才好................

2006-01-06 09:22:25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bala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1 個解答

不是你簽的就不用擔心只要跟法院否認債權存在就可以了,未拿到執行名義銀行是不可以扣薪的,

2006-01-06 09:50:2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kiki音拔 6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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