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合約書上面還有註明:本協議書僅供雙方約定協議事項之證明使用,不得為稅務或其他用途使用。
請問有人能告訴我這個合約書我還拿去報稅嗎?
2006-01-02 20:07:54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天天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這裡都是租給學生的,我有問他有報稅嗎?他首先跟我說附近某棟也都不能拿合約書報稅的,我跟他說是這樣嗎?
這棟約一百戶超過
2006-01-02 20:14:15 · update #1
八十九年度立法院增訂 "租金列舉扣除額",將租金費用正式列入所得稅扣除項目。增列之條文為列舉扣除額第六項6.房屋租金支出:本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在中華民國境內租屋供自住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所支付的租金,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數額以12萬元為限。但申報有購屋借款利息者,不得扣除。並應檢附:A.承租房屋的租賃契約書及支付租金的付款證明影本(如:出租人簽收的收據、自動櫃員機轉帳交易明細表或匯款證明)。B.本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於課稅年度於承租地址辦竣戶籍登記的證明,或納稅義務人載明承租的房屋於課稅年度內係供自住且非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的切結書。所以1.你必須使用列舉扣除額才能使用房屋租金支出,如果你選擇標準扣除額就不能將租房子列入報稅的扣除額!至於要選擇標準扣除額還是列舉扣除額就要看那個扣的多!2.如果你有申報第5項之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你就不能在申報第6項之房屋租金支出3.全年租金以12萬為限,所以租金支出5萬就扣5萬,租金支出13萬只能扣12萬.4.注意應檢附如上之文件才可.一般房東不會想開收據給你,因為這樣他所得就會增加,其實他是要逃漏稅,如果他不開給你,你也要保留付款證明(轉帳或匯款收據)及租屋契約,這樣你也可扣到,等你報這項而房東沒有,在電腦化系統下他就很容易被查到(你要報最好告知,不然房東會火大)! 參考資料網站
2006-01-02 20:09:2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dy 6 · 0⤊ 0⤋
首先,可以報稅,合約書上寫的條文不用管。再來,要報稅的話必須要有繳費證明才能抵扣,例如轉帳的收據或者房東簽收證明(像合約書上都會有記月幾號收了房租多少費用等)。國稅局一直想從房東私下收租這邊來課稅,以達到稅負公平(一般人哪有很多房屋出租呢)。
但若你打算長期租用,最好還是考慮清楚,以免破壞和諧的氣氛。
2006-01-08 01:33:38 補充:
再來提醒一下,收租人的簽名一定要跟租約上的人一樣(如果有簽姓名的話),不然國稅局事後審核可能就不予承認並追繳稅款,或者要納稅義務人舉證。
如果真的不爽房東的話,也可以私下向國稅局檢舉。
2006-01-07 20:28:4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可以去報稅扣抵
但是現在很多ㄉ房東都很賤
都會叫你簽不得拿去報稅ㄉ約定來逃稅!!
我遇過很多次這種事 但都沒有去問過
我想你可以在問看!
2006-01-02 20:11:32 · answer #3 · answered by mini 3 · 0⤊ 0⤋
這樣就不行啦.....
而且你租屋若想要抵稅的話,你房東要先申報他有這項租賃的收入,你才能報稅喔!
2006-01-02 20:10:14 · answer #4 · answered by Karen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