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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辦?
我跟他標的東西價格只有3百多 實際上 我匯的錢有接近三千
因為我要求對方另外設計 所以他要我隨便標一個
但是他設計的方式跟我當初要求的完全不同
而且我要求的東西他也沒加上去 我要求的東西還要另外加錢

郵局收據我還留著 
請問能要求對方賠償嗎?

2005-12-30 12:02:36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電腦與網際網路 網際網路 其他:網際網路

可以要求對方退錢嗎?
如果對方都不要呢?也不賠償?

2005-12-30 12:05:49 · update #1

不過他寄過來的信件 裡面都有他答應的事
她自己叫我去那裡標的 金額什麼 即時通訊息也都留著 這樣還不能夠要求賠償?

2005-12-30 12:12:53 · update #2

不是設計另一個標....
是他賣的東西可以另外設計 請他另外設計的
所以沒地方下標

2005-12-30 19:53:49 · update #3

1 個解答

你打電話 直接溝通 若他不還你錢

直接由舊標評價上反應就好啦(一個人只能給一種評價 買一百件東西也只能加一分評價)

(不行的話找警察背背打電話給他押)

你買的東西需要設計 本來就需要多溝通

諾不滿意 要求"全額退費" 但是你也必須講理所謂"你不滿意"商品

網路上賣家很多全額退費的例子 但這是遇到對方是好賣家

記得留好轉帳單~我覺得一定要的回來 請不用緊張

"賠償"別這樣講,是你的過失先

賣家在網路上的信譽比任何都重要,不太可能因小失大

目前您都是"推測性言語"到底有沒有做好"溝通"

我們都只是圈外人 說說建議罷了

2005-12-30 12:44:3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5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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