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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停車擋在甲方後面.甲方倒車不慎,左後保險桿與乙方的後車門發生碰撞.甲方的車輛幾乎沒事.而乙方的車門凹下去.請問這樣的事故該如還解決比較好呢?

2005-12-30 05:29:18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已經備過案了.有保第三責任險.
請問理賠金額超過多大才由保險公司理賠會比較划算呢?
如果雙方都在同一個鄉鎮.要用理賠的話,得跑到遠在三十公里遠的市區裡的保險公司填單.
粗估理賠金額大約2000元以內.

2005-12-30 07:07:42 · update #1

2 個解答

應視是否屬保險事故責任(即理賠)範圍而定如屬應由保險人賠償之事故及損害,則依保險法第93條規定應由保險公司參與和解或賠償之過程。您的狀況是財損,要看您的保單內有無財損的項目(一般強制險僅有人身責任險,不含財損;即使是所謂全險,小弟也曾看過只賠被保險人之車體的烏龍保單)如果有,在事故當時至少宜有憲警處理,並作成紀錄,並通知保險公司派員至現場!如果沒有憲警處理,事後仍應通知保險公司,請其指定車廠查驗車輛損害是否為對方車輛所致!實務見解認為即使無憲警處理,如能證明損害責任關係,保險公司仍應理賠!

2005-12-30 07:00:3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坤成 7 · 0 0

如果你有保險當然就是請保險公司來處理
不管對錯都交給保險公司
省的麻煩

2005-12-30 05:35:1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5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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