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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買家在買了我的二手東西後~不滿意要退貨我不給退~對方就開始以負評價來譏諷我並對我說商品有七天鑑賞期~但那只是我出清自已用不到的二手物品而已而且東西是好的可以用的~後來我也罵回去~他居然使用其他的帳號將我所有的物品全部下標完
並且出言侮罵~我氣不過就將他的資料打出來並且也出言侮罵~後來他說要告我並且要寄存證信函給我~他已經向律師委託也打過電話給我了~向他道歉他也不接受只因為他有律師朋友可以免付費所以他高興告爽的~難道都是我的錯嗎?
如果真的被判刑的話會關多久呀~我連生病都沒有健保可以看了~目前也正在找工作中
那有可能請律師呢?
請問我該怎麼辦~很急~謝謝各位

2005-12-29 04:05:59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謝謝各位的解說~但是他另一個標下我東西的帳號我已經在生氣時公佈他的姓名~電話~住址了~所以他要告我公然侮辱罪~雖然他也有罵我三字經~但是我罵的更多~在氣頭上被標下近40項物品金額已快達三萬~他朋友也說那是小錢他既然要告我的話他會付錢~總之他有律師友可人可幫他撐腰~真的不會有事嗎?謝謝各位

2005-12-29 04:32:28 · update #1

是的~就因為我有在評價留言他的姓名住址電話~一時氣瘋了所以才會沒有考慮到後果~他標下我的所有物品並且公然的說要玩死我~他也承認那個帳號是他的~所以他堅持要告我~他的律師已經要寄存證信函來我家了~我目前連工作都沒有不可能請得起律師~我想跟他道歉但他完全不領情~只叫他的律師友人跟我講~目前我才剛要找到一份工作而已還是組長的職位~要是他這麼一搞那我就真的完了也不用做了~謝謝各位的大力解答~謝謝

2005-12-29 04:45:01 · update #2

4 個解答

應該是嚇你的!!!不用理他啦!!
打電話來那個應該也是假的吧!!律師也是很忙的通常不會這麼無聊去理這種小事
真的告也不是他說怎樣就怎樣,不會太嚴重不用怕。

2005-12-29 04:16:2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kiki音拔 6 · 0 0

它不是有去你的其他版子亂下標!也結標了!你可以去雅虎那邊檢舉它!作生意是要慢慢溝通!像它居然還亂吹牛說它有律師你問那個律師是那家的!搞不懂法律喔!七天鑑賞期是指有拿發票還有要在有商品出現規格不符合,或是有重大問題才可以換,才不是像她那樣說我不喜歡了就要換!還有它亂鬧你的版你也結標了!這時候你可以告對方詐欺背信!穩的~和對方說事情沒有混在一起講的!它結多少版就要她付出來!兩邊你都有利的!如果要上法庭你只要明說!法官也會明的分開處理!用法庭的辯護律師就好了!讓它也自己賠錢給那個律師!存証信函喔!自己寫也可以!我鳥它喔~拿小律師來嚇我!別理它!

2005-12-29 04:36:3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不要怕他他把你的拍賣給亂結標..刊登費怎麼算?? 你都沒跟他求償了還說要告你~~除非你在網路上公開罵髒話~~(公佈他人隱私,我就不確定)不然他是嚇你的~~~存證信函誰不會寫啊~~你也寫一封過去阿7天鑑賞期~~~賣2手的不算啦除非你是網路職業賣家...買方才可要求7天鑑賞期不是誰罵的多~~是互罵~~2人都有錯吧他嚇你的啦(除非他沒罵你,他才敢告你啦)PS 你罵人髒話還怕人告,真是惡人沒膽

2005-12-29 11:02:30 補充:
他說要玩死你..已經是恐嚇了吧~~還公然在評價上...他騙一些沒腦的還可以..你不用擔心拉...你先去警察局備案...說有人恐嚇你.你好怕.

2005-12-29 11:02:47 補充:
他評價上的恐嚇就是最好的證據

2005-12-29 04:34:3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妳把互罵的評價po上來 讓大家看 也可以打電話去消基會 有律師會幫妳 對方用其他帳號標妳的物品 雖然沒證據說是他 但是事情是在跟你吵完後發生 他嫌疑最大 也可以告訴他 有詐欺的嫌疑 你先發信給標你所有物品的那個帳號 請他付款 口氣要好 發信資料要存下來 <因為他不付款 就是在惡整你的. 你將來才有證據說明是他用別的帳號標 > 然後也在評價上道歉 (為什麼要這樣 就是他真的去告你的話 檢察官看到你有向對方道歉 會對這件案子重新評估) 把你跟對方相互對罵文章po上來 讓大家看你的輸贏有多大 不要怕啦 ! 不會被判刑 最多易科罰金 何況不一定你輸阿! << 補充...反正你先在評價上道歉   說你一時氣瘋   才公開對方姓名  然後對方要付錢   就讓他付   你又不是東森購物  有鑑賞期    就算真的告上法院  檢察官是由情理法關點出發審案   你因一時氣瘋   做出不理智的濫罵  但是對方先有錯在先  又用別的帳號惡意整你  雖然他事後要付錢  但是也怕你告他  所以他要付錢  他以後上法院  才能理直氣壯   存證信函只是警告意味  除非他連發三封   而且要由郵局公證的格式寫   不是用律師事務所的信紙   蓋個律師章就可   建議你打電話去對方律師事務所看到底有沒有這位律師  有的話也不用怕  先打電話問消基會該怎麼辦?  也可以問地方調解委員會     記住     存證信函不用怕  就算上法院  法官看妳有誠意道歉   不會對你怎樣    先打電話問清楚   不要慌  

2005-12-29 04:24:32 · answer #4 · answered by 荷妹 3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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