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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班級是個乖寶寶從沒被體罰過 所以體罰有需要立法嗎你對他的看法如何

2005-12-28 22:54:45 · 6 個解答 · 發問者 敏特智 7 in 教育與參考 其他:教育

6 個解答

現在的教育高官可能不曉得孩子的惡行...
對於那些對老師口出三字經.口出惡言
對老師不敬.比中指.翹二郎腿.
甚至惡整老師.威脅老師找校長的學生多的數不清
人本基金會.教育部官員可能都沒有身歷其境...
只要老師們繼續愛的教育.繼續被羞辱.
老師也是人啊~請給老師一點人權阿~

2006-01-01 13:17:0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葉子 1 · 0 0

各位同學大家好

我是給學生新年禮物的人本末倒置基金會

我對學生最好了

零體罰 零髮禁 零責罵 零挫折 零容忍

ㄟ那個----零體罰 零髮禁 零責罵 零挫折 零容忍.................

不就是為了迎合你們學生的口味嘛!!

對了 零作業 零考試 零作文....我們也會想辦讓它坳過的

最好大家都跟我一樣好心!!

對了大家也可以叫我--人笨雞金會(但我收學費可不笨喔!很貴的咧!)

2005-12-30 05:14:1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其實老師不需要費心思想管教的方式,只要依據法令將違序學生移交警局處理就行了,請參閱我國現有法令:

**********************************************************************************
名稱:少年不良行為及虞犯預防辦法 (民國 88 年 11 月 17 日 修正)
第 2 條 七歲以上未滿十二歲之人,有不良行為或觸犯刑罰法律之虞者,準用本辦法之規定。

第 3 條 本辦法所稱少年不良行為,指少年有下列行為之一者:
一 與有犯罪習性之人交往。
二 出入妨害身心健康場所或其他少年不當進入之場所。
三 逃學或逃家。
四 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化學製劑或其他危險物品。
五 深夜遊蕩。
六 對父母、尊長或教師態度傲慢,舉止粗暴。
七 於非公共場所或非公眾得出入之職業賭博場所,賭博財物。
八 以猥褻之言語、舉動或其他方法,調戲他人。
九 持有猥褻圖片、文字、錄影帶、光碟、出版品或其他物品。
一○ 加暴行於人或互相鬥毆未至傷害。
一一 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經勸阻不聽。
一二 藉端滋擾住戶、工廠、公司行號、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
一三 吸菸、嚼檳榔、飲酒或在公共場所高聲喧嘩。
一四 無照駕駛汽車、機車。
一五 其他有妨害善良風俗或公共秩序之行為。

第 5 條 警察機關對於少年不良行為及虞犯之預防,除應利用巡邏查察等各種勤務經常注意勸導、檢查、盤詰、制止外,於週末、假日及寒暑假期間,並應協調主管教育行政機關邀集學校、社會團體派員組成聯合巡邏查察隊,加強實施上開工作。
學校、社會團體、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構) 得知少年有不良行為或虞犯等情事,必要時通知警察機關協助處理。

第 6 條 警察機關發現少年不良行為及虞犯時,除得予登記或勸導制止外,應視其情節依下列規定處理:
一 少年不良行為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或觸犯其他法令者,分別依各該規定處理。
二 少年虞犯依本法移送少年法院 (庭) 處理。
三 少年虞犯事件與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相牽連者,應先送少年法院(庭) 處理。經少年法院 (庭) 裁定不付審理或不付保護處分者,其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如未逾二個月,仍得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罰。
警察機關依前項規定處理完畢後,得酌情採適當方式通知少年之家長、就讀學校或在職機構【加強管教】。

第 15 條 父母或監護人發現子女或受監護之少年有不良傾向難以管教時,得商請少年輔導委員會綜理協調教育、衛生、社政、警察及有關少年輔導機構、社會團體協助管教或作必要之矯治輔導。

第 16 條 各級學校為預防在學少年不良行為及虞犯之發生,應加強執行輔導管教措施,推廣生活教育活動,並與學生家長及警察機關保持密切聯繫。
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嚴格督導考核各級學校對於前項規定之執行成效。

名稱:各級學校提供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辦法 (民國 93 年 08 月 05 日 修正)

第 9 條 各級學校為發揮家庭教育功能,預防有重大違規事件或特殊行為學生之發生,得請求醫療、衛生、社政、警察、少年輔導機關或社會團體協助輔導。



名稱:少年事件處理法施行細則 (民國 90 年 06 月 29 日 修正)

第 11 條 檢察官、司法警察官或法院於執行職務時,知七歲以上未滿十二歲之兒童有觸犯刑罰法律之行為者,應依本法第八十五條之一第一項移送該管少年法院。
不論何人知兒童有前項之行為者,得向該管少年法院報告。

2005-12-29 06:01:16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我覺得跑超場交互蹲跳,都還ok,可是如果打巴掌或捏耳朵,就不太好,小孩子有自己的尊嚴,適度做些運動,對身體也有好處阿.....,像以前國小老師,就會陪我們跳繩跑操場,也沒人受傷過阿,^^禁止罰跪打小朋友,用簡單的運動來達到處罰目吧!!

2005-12-29 04:21:06 · answer #4 · answered by 1 · 0 0

就算乖寶寶 也有可能被體罰
因為體罰 處罰 責罵 管教 都已經被劃上等號了
有沒有想過
其實很多老師熱見其成
反正我準時上班 聽到鐘聲到教室 聽到鐘聲下課
既不留學生 又不管學生 多好
學生上課講話吵到別人 請自行與家長溝通
學生上課想睡覺 當然讓他補眠
學生上課遲到 罰站是不可以的 要說你終於趕來了 辛苦
學生考試成績不好 有空來問老師 不想問老師 補習吧
學生頭髮亂七八糟 服裝不整 用勸導代替處罰唷
現在連記個警告 家長都說這個老師沒愛心 想讓我兒子留下污點
請立法禁止體罰吧 而且一定要三讀通過唷
學生是有人權的

2005-12-29 01:48:58 · answer #5 · answered by 可愛的羊 6 · 0 0

開玩笑!我才20幾~以前老師打手心,捏耳朵,摑巴掌,還操場青蛙跳+走廊半蹲勒!我還記得老師自命他有叫做滿漢全席的處罰方式勒.現在老師真的難為,聽說罰站都不行!現在小孩果然是鑲金的,那罰錢好了!(不過新聞之前好像有學生被罰錢也被舉發= =.老師真可憐)

2005-12-29 00:48:08 · answer #6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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