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的意義什麼?有人一生下來注定挨餓受凍,居無定所,有些人一生下來有享不盡的富貴,世界是那麼的不公平?活著是受罪嗎?人活著意義是什麼?
還是人類根本不應該出現在地球上,為什麼人可以濫砍森林,為什麼人要污染大自然?為什麼人可以摧殘大自然剝奪萬物的生存權?
人有人性,可是常在不知不覺的情況下,為了自己的利益而犧牲了大自然,所以人類的出現是地球史上的頭號毒瘤!!
我覺得全人類都有責任!我覺得我們人類是大自然眼中的惡魔!深深的懼怕我們,毫無防衛能力,但是當大自然反撲的力量卻可以消滅全人類,就像南亞海嘯一樣,請告訴我人是否有權利糟蹋大自然?
2005-12-28 15:53:25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新聞與活動 ➔ 最新活動
「神說,我們要按著我們的形像,照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爬物。」
(創世紀一章廿六節)
神創造人與創造萬物不同,
祂是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
手套是按手的形像造的,目的為盛裝手。
照樣人按神的形像造的,目的為盛裝神。
神要進到人的靈裡,作人的內容,成為人的滿足。這就是人生存的意義!
人有神的形像,彰顯神,有神的管制權代表神,為神掌權。
像閣下所列舉的情形,其實是人不認識神,短視近利的結果,並非是人類不應該存在於地球上。
2005-12-28 17:18:3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2 · 0⤊ 0⤋
為什麼我們會選擇去否定自己的存在,然後就放棄這一切,而不選擇肯定自己的存在,而努力去創造對地球的意義和價值呢?而當我們覺得這根本是不可能的時候...我們就已經放棄了不是嗎?(為什麼我們老是選擇不好的.負面的來讓自己難過.痛苦呢?)難道我們都打從心裡認為我們眼前所看到的一切或事實都無法改變嗎?我真的不懂
2007-08-27 10:10:2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8010130422 5 · 0⤊ 0⤋
生活的目的在創造人類全體(包括自己)的生活,生命的意義在創造宇宙(包括自己傳宗接代)繼起的生命.
所以要徹徹底底的保護環境包括這個地球以及人類的心靈.
2005-12-28 17:00:38 · answer #3 · answered by kayo 4 · 0⤊ 0⤋
地球上有人類,這已是存在的事實,
人類是矛盾的動物,為了創造或發明事物,
常常會破壞另一事物或環境,這也已經是事實,
所以你所說的事情都已經存在,只有面對它了,
我們只要把該做的事情先做好,再來想其他的事,
這樣會比較務實,比較快樂些,也較有能力去處理別的事情.
2005-12-28 16:17:51 · answer #4 · answered by 小范 5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