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Deutsch Français Italiano Español Português 繁體中文 Bahasa Indonesia Tiếng Việt ภาษาไทย
所有分類

11月某日 我男朋友在晚上上班時發生車禍
當時他騎摩拖車直線行走 路邊停放一台轎車忽然迴轉
當他看到那台車時 想說快撞上了 於是就自己先摔倒 連人帶車撞上那輛轎車駕駛座肚子邊 當時轎車已經轉到路的中間(如果他當時沒有煞車 應該沒死也剩半條命) 現在人送進醫院了 但是小腿斷掉 需修養半年時間才會痊癒(不包含拔除鐵片及鋼釘)請各位大大幫幫我 否則我也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因為對方似乎只願意賠償住院時的醫藥費 修養期間我男友完全沒有收入也沒保險 在加上身處外地親人不在身邊 還要負擔房租及事後醫療費用 我也不是說要求巨額賠償 只是希望拿到應有得賠償 好讓我們能度過此難關 請各位幫幫我 因為我的生活真的不是很優越 so...當時已有報警處理了.
事情發生一個月了 我們已經出院了 每次只要回診就要重6樓爬到1樓 來來會會搭計程車這些都是費用 本人白天上班 我男友只能等我6點下班才能吃中餐 而且晚上還得上課這樣心酸的事情 對方都不明白我們的痛苦 骨頭都斷了吃飯還不正常 肇事者竟然一通電話也沒給我 還是我主動聯絡 他還是堅持保險公司處理 所以我想知道如何處理後續 我已經申請肇事原因初步分析表 請大家幫我解答
內容如下:
肇事者 1.迴車前未注意來往車輛
2.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因而肇事使人受傷
我方 涉嫌行徑無號誌路口未減速慢行(自稱時速約40公里/時)
相信此判定明顯的對方疏失較大

問題一 我想知道我們向對方求償的費用細項是什麼 譬如 醫療費用 精神賠償等等...(因為必須要是正當理由陪 但是我真的不懂)
問題二 因為事情已經一個月了對方都不表態 我們真的很著急 而對方一直說由保險公司處理 我已和肇事者的保險員連絡過了 但是我真的不知道是否要相信他 每個人給我的意見都不同 譬如 (調解委員會處理 民事訴訟 刑事訴訟 及寄存證信函..等等) 但是基本上我希望賠償的金額處理完即可 如果萬不得已 (譬如對方太白目 對方一直都很白目) 我們該如何處理還是一起處理 那如果真走調委會因該有什麼程序 及民事訴訟刑事訴訟也該有什麼項的程序 我真的摸不清楚頭緒請大家務必幫幫我 當初對方說的冠冕堂皇請我們一定要相信他 我們真的如此相信他們會幫我們處理 也從未打電話騷擾 只是對方一點動作都沒有 讓我不在相信他們了 各位大大眼看又要過年了 我真的每天都在煩惱下個月的房租及生活費 對方又一直不出面 請大家一定要告知小女子如何處理 感激不盡

2005-12-21 14:38:49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強尼維多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5 個解答

車禍受傷之被害人可以請求哪些賠償?
1.因車禍受傷的被害人可以請求之損害賠償有財產上之損害賠償及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兩種,所謂財產上的損害,是指車禍後被害人所受到財產上的損失;反之,非財產上之損害是指被害人因車禍所造成的精神方面的損失(即慰撫金),針對此兩部分之損害,被害人皆可對加害人請求賠償。
根據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之規定,因此被害人所得請求的財產上之損害賠償,其範圍包括因車禍所減少之收入,例如因車禍所導致無法上班的薪資;及增加之支出,例如被害人因車禍導致必須去醫院接受醫療及復健之費用。惟此項之規定,只是針對 [身體或健康] 受到侵害所造成財產上的損失,因此被害人之財產亦因車禍而造成損失,例如車被撞壞,或身上衣物有毀損,皆可另外依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及第一百九十一條之二的規定請求賠償。
根據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之規定,因此,除了財產上之損害賠償外,被害人仍可請求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即因車禍受傷導致其精神方面痛苦之慰撫金。
2.建議你先發存證信函告知出面處理,如對方在一定期限內還不處理,再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八十八條提起刑事訴訟(你記得在刑事案件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使得附帶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回復原狀或損害賠償(刑事案件在檢警偵查階段,則不得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以上的法條麻煩自行找一下六法來看,供你做參考~~

2005-12-21 17:57:5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第一次遭遇事故真的是一點頭緒都沒有
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
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
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

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
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
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

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
而且還依據我的問題幫我追加許多應有的賠償
例如精神賠償等等…

原來有專業人士的協助處理車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
和解賠償都能順利達成目標跟期待
http://migre.me/qCszp?c

2015-07-04 02:27:4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禎清 1 · 0 0

你的案子我建議你到這裡看依下或許有幫助
http://tw.myblog.yahoo.com/jw!CUX3rCGGQk__k5MpTcYtdLQ-
討論區
http://tw.mb.yahoo.com/auto3/board.php?bname=152958869
讓你的事情有個公道處理方式.要回正義.

2006-04-26 11:17:44 · answer #3 · answered by 金發 4 · 0 0

你可以先去對方的強制險申請強制險的醫療理賠.可以要求警方調出對方之資料,
強制險是採無過失主義,可以跳過加害者先申請理賠,應可以先解決你的燃眉之急

傷害醫療給付:
每人每一事故傷害醫療給付總額以新台幣二十萬元為限,費用項目:
1.急救費用: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2.診療費用:掛號費、全民健保給付及部份負擔、
病房費差額(每日以1200元為 限)、膳食費(每日以130元為限)、義肢裝置費差額。
3.接送費用:轉診、出院、往返門診合理之交通費用。
4.看護費用:特別護理費、看護費(每日以1000元為限,每次事故最高以30日為限。以傷情嚴重並經主治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

再來的是,因這場車禍所衍生的法律問題:
刑事方面:
對方違規迴轉至你男友受傷,可提起過失傷害之告訴(可請受理警局移送或自行至地檢署向法警表明來意),靜待地檢署的傳票來後按時出庭即可

民事方面:
對方的過失導致你男友受傷,須依民法第184條負損害賠償.
依據民法第193條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另外你們還可以依民法195條之規定,請求精神賠償.

解決紛爭的方式:
1.提起過失傷害之告訴並在檢察官提起公訴後附帶民事賠償.若對方經合法傳喚不出庭,會被拘提,相信他應不敢不出面

2.向鄉鎮市公所或法院申請調解,若對方不出席那更好.至偵查庭可向法院表明對方調解未到,他一定會死的很難看

3.你不用在一直找保險公司了,撞傷人的是對方,繳保費的是對方
保險公司相應不裡是很正常的,不積極處理,倒眉的是對方

2005-12-22 09:29:21 · answer #4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你好,
如果你有任何的法律問題,
可以免費諮詢來電昱昇法律事務所,
台北專線為02-29520049分機212莊小姐。
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

2005-12-21 15:48:47 · answer #5 · answered by 莊草莓 1 · 0 0

fedest.com, questions and answ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