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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大家換發身分證時
1.可以穿高領的衣服去拍照嗎?還有可以帶項鍊或絲巾嗎? < 因為脖子有開刀有巴橫 >
2.還有聽說未收到戶政事務所的通知,或過了期 . 沒有通知單都可補辦只要帶著舊國民身分證和彩色相片〈近三個月拍的〉到戶籍地所屬的戶政所辦就可以了。 是真的嗎 ? 如果是真的那是隨時都可以去補辦嗎 ? 那如果真的沒收到通知單那怎麼知道自己被安排換發的日子是幾號 ?
3.通知單是在何時會發是到府收相片的時候嗎 ? 還是有其他日子

2005-12-14 12:11:27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檸檬冰沙 7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3 個解答

你打電話去你戶籍地的戶所問你住的里排在何時,
排的時間過後到明年底你都可以自行去戶所換,
不要提前去就好了。

2005-12-15 13:51:5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7 · 0 0

全面換發身分證作業正式啟動,民眾不免擔心以前準備好的照片是否可用,內政部表示,為維護民眾權益,新身分證上的新照片拍攝期限,從原規定的兩個月內,改為「一年內均可」。這次的拍攝費用民眾必須自費,但低收入戶和中低收入者,可憑社會局免費券免費拍攝。

2005-12-14 12:15:4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迷思 3 · 0 0

九十四年全面換發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

  九十四年換發國民身分證,民眾繳交之相片,應為最近6個月內所攝彩色,脫帽、未戴有色眼鏡,眼、鼻、口、臉、兩耳輪廓及特殊痣、胎記、疤痕等清晰、不遮蓋,相片不修改,足資辨識人貌,直4.5公分,橫3.5公分,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2公分及超過3.6公分,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紙相片1張,不得使用合成相片。戶政事務所受理時並應據以確實核對當事人人貌,另外所謂相片必須「無特殊表情且嘴巴合閉」,係指表情自然不誇張,以利辨識人貌,並未限制不得微笑。

  繳交之相片可自行洽照相業者拍攝,亦可由他人或自己依規定拍攝。內政部考量現今照相器材及相片印製等相關設備、使用技術,日益普遍取得容易,如民眾可依內政部訂定之「九十四年全面換發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自行拍攝相片並列印於高彩度之相紙上,據以申請換發國民身分證,戶政機關亦得受理。

  全面換證應繳交之相片規格,係內政部邀集相關機關開會,依照外交部建議參考國際民航組織(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 ICAO)有關護照用相片之相關規格訂定。依該規格繳交之相片須掃瞄稍微縮小列印於國民身分證,故頭、臉部特徵須清晰,以利辨識人貌。

2005-12-14 12:15:16 · answer #3 · answered by Moy 3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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