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ll Stop"與"Due Obedience"是阿根廷的法律名稱。
請問專家高手們,這兩條法律的名詞在中文有沒有專有的翻譯?
又是在說什麼呢?
2005-12-13 17:05:40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Meico 3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在大規模人權違反的審判中,阿根廷的被告與替他們辯護者提出這兩條法律。
最強調的就是Due Obedience
在文章的說明中,我可以得知,它的意思是,下屬服從長官命令是義務,所以今天發生這麼慘無人道的事情(殘殺、凌虐平民百姓)是長官所命令的,長官的錯誤。不關下屬的事,他只是聽令行事。在此我不論這樣說法有無問題,但我可以知道在阿根廷的法律,而且是在軍法,有這樣的法律,但我不知道怎麼翻譯。預設服從嗎XD?
2005-12-19 05:11:00 · update #1
但我否認這「殺人執照」是合理的,依照軍方的角度來看,下屬都是殺人機器沒錯,但依照下屬自己的角度來看呢?他不該這樣看待自己。
唉呀呀~~離題了 "
2005-12-19 17:31:51 · update #2
所以那是追根究底的精神囉?唉呀呀~~
但我並不是不想給出點數,只是我花了代價就是想找出答案,不就是這樣嗎?「殺害無辜的人是不合理的」這是倫理學上的問題,不在這個版面討論,但我還是想知道,答案到底是什麼啊? "
2005-12-20 14:17:45 · update #3
我(內褲) 來"暴露"
這兩條法律的名詞在中文有沒有專有的翻譯?
沒有專有的翻譯
"Full Stop"與"Due Obedience"不是阿根廷的法律名稱
Ley de Punto Final & Ley de Obediencia Debida 是阿根廷的法律名稱
說什麼呢?
Ley de Punto Final:
這權利(法律) 將停止有關對任何人參加了在(殘殺、凌虐平民百姓)罪行的任一個角色提到在 10Art. 23.049(軍法), 不是逃亡者, 未被宣稱是缺席。同樣條件將適用在1983 年之前12月10 日的任何人有犯罪行為,犯了罪和對殘殺政治行動。
Ley de Obediencia Debida
除非證據相反被承認了, 它被假定, 當時那些做擔任高級官員、低級軍官、未受任命的官員和成員的職務的普通士兵武力, 安全部隊, 警察並且監獄職員不是該罰的為罪行(提到在文章10 點1 中法律第23.049軍法) 在基礎上他們行動出於適當守紀。同樣推測將適用於沒有擔任總司令、地區司令員、小地區安全或警察或監獄職員的司令員或頭職務的高級官員除非它司法被確定了 30 在天內的這法律的制定他們有當局做出決定或被介入了命令。上述人在這些情況下將被視為行動了在壓服之下狀態在附屬的位置對高級負責人和是隨後的順序沒有任一力量或容量回顧, 反對或抵抗他們根據實時性或合法。
預設服從嗎XD?
換句話說, 是在下屬有"殺人執照"。 能殺害、殘殺、凌虐平民百姓,沒有法律後果。 盧安達慘無人道的事情(殘殺、凌虐平民百姓)種族滅絕大致800,000 。DX
它相似我到處"暴露",沒有法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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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呀呀~~您離題了原始的問題: 有沒有專有的翻譯?又是在說什麼呢? (我知道您設法避免給我20點 :)
殺人是合理的,長官和下屬每天一起吃和一起拉屎,(您當過兵嗎?) 一起殺人。
或許, 您想像世界是完善。大家(下屬)應該尊敬所有的人民。抱歉, 世代的怨恨屬於這世界。 在中國, 大多中國人怨恨臺灣人,當他們接管臺灣,也許長官命令下屬拘留或殺害獨臺 ,結果下屬拘留或殺害講臺灣話的人,"殺人沒有罪",像盧安達。
PS. 您有"leave no stone unturned"的精神, 死也要發現解答的精神。 是的, 某人給了您錯誤答的解答。如果您不相信我, 您能查:
http://www.thefreedictionary.com/leave+no+stone+unturned
http://dict.die.net/to%20leave%20no%20stone%20unturned/
或是我死也不會放棄點數的精神 :)
PSPS 我並且發現其它解答的差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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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害無辜的人是不合理的」:「無辜」?那是您的解釋。「世代怨恨」那是我的解釋。像, 我認為您美麗。您認為我看見您, 我將暈倒。在社會科學許多理論是矛盾與抵觸 :-)
2005-12-18 23:09:4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naekuo 7 · 0⤊ 0⤋
參考下面的網址看看
http://phi008780508.pixnet.net/blog
2014-05-16 22:51:4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