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臨刑前在獄案上揮筆寫下哪幾個大字,表示了最後的抗議?紹興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終以「莫須有」的罪名將岳飛父子殺害,當時岳飛年僅39歲、岳雲年僅23歲。
2005-12-11 12:10:33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維林史密斯 7 in 藝術與人文 ➔ 歷史
紹興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終以「莫須有」的罪名將岳飛父子殺害,當時岳飛年僅39歲、岳雲年僅23歲,岳飛臨刑前在獄案上揮筆寫下「天日昭昭,天日昭昭」八個大字,表示了對投降派的最後抗議。
2005-12-11 12:15:5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3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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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14 09:51:2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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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13 06:18:34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1 · 0⤊ 0⤋
莫須有不是罪名喔
岳飛的罪名有二
1.指斥乘轝
2.帶兵逗留
2005-12-12 11:20:55 · answer #4 · answered by 潛龍子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