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主將一樓房子租人,而承租房客將房子無照經營卡拉ok,多年來陸續被商業
管理局罰款多次,但是一再頂讓已經換過好幾任房客現在依然繼續營業。
而住在樓上的人就倒楣了,每天晚上他們一營業,就要陪他們上班到半夜二點
多,忍受魔音穿腦的唱歌聲。請一樓屋主處理,屋主認為只要他有收到房租就
好,其他的事情不甘他的事,要樓上住戶自己去找一樓協調。
請問懂法律的大大們,可以告一樓屋主嗎?
*此棟為5層樓公寓,並無成立管理委員會
*依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此棟公寓無法經營視聽歌唱業。酒店。酒
家。
*從88年至今已有多次遭商業管理局罰款且有紀錄在案
2005-12-01 19:11:31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刈痕 2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請明確的說明,一樓屋主是否有義務約束房客不得不正當
使用。難道屋主真的只要有錢收其他的事就可以不管了嗎
?
2005-12-02 02:18:14 · update #1
其實11點後
就算噪音了
所以可以告他製造噪音
2005-12-01 19:24:5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http://w3.cpami.gov.tw/law/law/lawe-40.htm#0
可以依此法成立管理委員會
再來決定是否要將卡拉OK趕出去
因為這是住戶的權益
2005-12-12 21:54:2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王TORO 2 · 0⤊ 0⤋
看你家附近的區域劃分為ABC那一區,再請相關單位去測量,每天開單,他們就會受不了了,不用跑法院那麼麻煩
2005-12-12 21:11:4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我們家也是耶!!
叫警察也沒用,罰也沒用(找人頭然後不繳罰款),可惡的警察還跟他說是我們家檢舉,當然就被黑道上門恐嚇了。我是不鳥他啦,他答應晚上開小聲一點,但還是很吵,法律當然都有規範房東也要負責,但是那個行業的人白天時間可多的很,要告他他有時間跑法院我們要上班可很難耶!!
2005-12-02 03:50:30 · answer #4 · answered by kiki音拔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