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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往了一段時間有結婚的打算..但身為女性的我..看了如此多男性外遇離婚的事件..女生卻只能默默承受..離婚後還什麼都拿不到..我想問幾個問題..希望可以回答白話一點..讓不懂法律的我一看就會懂
1.若男方婚前有房子.我可以要求他過戶一半給我嗎..指一人一半...結婚後要求..貸款等等我可以各付一半.想這麼做的原因..是因為想保障自己..若不幸離婚..至少為自己留點本錢..若貸款要求男方付..這樣也行嗎
2.我男朋友說..婚後所賺的錢一人一半..但若一方賺的比較多..那不是很不公平嗎..請問要如何解決達到最公平的保障
3.若婚後買房子..可以一人一半嗎..我想要的只是個保障..如果哪天離婚..我們婚前什麼都沒約定..那要要求老公給我贍養費.老公不給.但我沒錢打官司..我不就也吃虧..所以我要求一人一半行嗎
4.如果我們都沒有房子及車子..只有每個月賺來的錢..那這要要怎麼算呢
5.現在台灣法律上有所謂的婚前協議書嗎..我怕搞不好我跟他一結婚..他就把財產過戶給別人了..若有婚前協議書..我該怎麼做
6.夫妻財產究竟怎麼做最公平..對於女性來講最有保障呢..
希望大家不要貼網頁給我.我想要白話一點的..謝謝

2005-12-01 19:05:13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3 個解答

記得我以前做報告,是夫妻分別財產制比較適用於現代,所以修法才增加它。
它是指:將兩個人結婚之前的財產與婚後財產分開,婚前有男方及女方兩人分別擁有的特有財產。

若婚後是從事家庭主婦,必定會造成男生有錢(因為他賺錢)女生沒錢。
但因提暢「家務有給制」,所以增加了一個權利。在離婚時可要求「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就是把婚後兩人才增加的財產(聯合財產),平均地分成兩份,使女方不致於經濟陷入困境。

2005-12-01 19:24:0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鮮桔茶 3 · 0 0

建議可以簽婚前協議書,你有何疑問都先提出來,大家講清楚說明白,好聚好散

2005-12-06 19:18:4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厚!!這麼怕他還要嫁喔!!
應該是要學獨立吧!!不管有沒有結婚都是要的不是嗎?婚前可以自己過活結婚後又離婚就不行了不是很奇怪嗎?

2005-12-02 03:55:3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kiki音拔 6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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