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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收到支付命令,假扣押民事裁定,扣押命令(三分之一薪水),想請問,
1.假扣押是怕我脫產,所以一切在我名下的財產,包含房子,汽機車,股票有價證卷,存款都被扣押,是這樣吧!
2.因為我名下無任何的財產,五.六本帳戶也都不到一百元(薪轉帳戶也一樣),所以只能扣我薪水是吧!
3.我現在收到的扣押命令上面只有寫扣三分之一.一切所得,(寄給公司和寄給我內容都一樣),是不是因為我名下無任何財產沒辦法扣,所以扣押命令的單子上只有扣押薪水這一項.
4.假如開始扣薪,我的薪轉帳戶會被凍結嗎?(會計不肯讓我領現也不肯讓我用親人的戶頭入薪轉,公司成立到現在沒人這樣做過,所以會計說不行.)如果帳戶真的被凍結是只能進不能出,還是不能進也不能出呢?
感謝各位大大給我解答~~~感恩~~~~

2005-11-29 14:46:57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1 個解答

一.原則上是的但要看債權人是否有將其列為扣押標的
二、是
三、扣押命令只會有薪資,財產若有扣押會另函通知
四、凍結是只進不出,另若法院有發文扣押存款則帳戶已被止扣(圈存)就無法領,若只是扣薪則與銀行帳戶無關,另會計所言是真確實不行,公司會被債權人告並索賠

2005-11-29 15:40:1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kiki音拔 6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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