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Deutsch Français Italiano Español Português 繁體中文 Bahasa Indonesia Tiếng Việt ภาษาไทย
所有分類

我是一個房東,最近因經濟問題而想把房子賣掉,但是與房客租約上還有三個月,假設如果房子賣掉之後,房客是否可請求退租?是否有涉及違約而要賠償違約金呢?那如果房客要續租的話,是否要與新屋主重新擬訂契約呢?請幫幫我!謝謝!!

2005-11-29 06:32:53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2 個解答

依民法四二五條租約對新屋主仍然存在,也就是承租人仍有權用到租約期滿
要他提早搬就得終止租約自然有違約及損賠問題,所以還是得跟承租人討或是跟買受人說明

2005-11-29 16:49:0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kiki音拔 6 · 0 0

可以跟房客先協調一下~~
如果你們關係不錯的話~~
應該是有協調的空間~~
讓他們先另找房子還是看要跟新屋主談之類的~~
總之不要都不先通知房客就把房子賣掉~~
醬後續會有很多的問題~~
先溝通溝通吧~~

2005-11-29 06:35:4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6 · 0 0

fedest.com, questions and answ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