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ㄉ車在去年賣ㄌ(錢給ㄌ)~但是買主一直遲遲不跟我過戶~而且現在也找不到人~糟ㄉ是~買主還一直開車出去~連停ㄍ車30元也不願意繳~稅金.超速.持繳ㄉ罰單也一直寄來我家= =我快瘋ㄌ~~搞到連車都被吊銷行照ㄌ~有哪位大大知道應該怎ㄇ處理ㄉ~能告訴我ㄇ??3Q
2005-11-28 12:08:11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 2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我的問題和你有些類似..我名下的車被前夫開走.未辦過戶還留下違規稅金等.我繳了近11萬.本想辦報廢.可是監理所人員告知若他再使用車子而違規.責任還是歸屬於我..後來他們敎我ㄧ個辦法..就是辦理拒不過戶..你可以去監理所詢問怎麼辦理..辦好後若還有違規事項可以申訴責任不在於你..
2005-12-10 08:48:2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beggi 2 · 0⤊ 0⤋
一、已成立之裁罰事件罰金,建議視確定與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
向監理站提申訴及交通法庭提異議之訴。
二、立即至監理站將汽車牌照報廢,即可避免後續之行政或其他法律上責任。
(此係假設您已收到賣車款項,不必再顧慮汽車之價值之前提下之作為)
三、民事程序在行政罰鍰未解決前是派不上用場的!
祝您好運!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如有不妥,敬請見諒!
如必須行催告之存證信函亦應依下列方式較方便:
建議到中華郵政網站下載「存證信函」之WORD檔案,再參考一樓網友提供的例填寫,不需到郵局去買,因為往返二趟,即只去一趟,在現場寫也太勿促了,不如下載後在家中寫。完成後列印三份往郵局寄出即可。
下載網址如下:http://www.post.gov.tw/post/internet/down/ap5_hit.jsp?download_sn=214
2005-11-28 12:25:4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坤成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