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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些學者不贊成以"打"作為處罰的方式,請問他們不贊成的理由為何?請簡述之.誰能以專業的口穩回答?或深論一點?

2005-11-26 11:08:46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教育與參考 其他:教育

2 個解答

1.從人本主義立場出發,在尊重孩子的人格,避免傷害孩子的自尊心.
2.從社會學習論的觀點看,成人(或教師)是孩子的楷模,因此當成人(或教師)利用暴力來處理學生的問題行為,會使學生將"利用暴力可以解決問題"的想法內化,進而增加孩子在將來,甚至於成人,出現暴力行為的機會.
3.從生理學觀點來看,利用暴力作為處罰的方法,可能造成學生身體上的傷害,甚至傷害可能持續永久.
4.從我的觀點來看,利用"打"作為處罰的方法是可行的,但是有幾個原則:
(1)處罰的原因是一項可以被導正的錯誤"行為",讓"暫時性疼痛"與錯誤行為形成聯結,減少錯誤行為的發生率. ex:可以因為學生懶惰而鞭策他;卻不可以因為他不會寫作業而海扁他.因為就算你打死他,只要你沒教會他寫,他也不會寫作業.
(2)事前宣導:"不教而殺謂之虐".沒有教過的東西,孩子當然不會.所以要教導孩子,此外,也要訂定處則.
(3)事中處理:徹底了解錯誤行為的成因,並且讓學生徹底了解行為的嚴重性,讓孩子罰的心服口服.此外,要嚴格執法,不可心軟.
(4)事後再次強調:孩子是善忘的,所以要不斷提醒.
(5)罰責不可太重:以免自己吃不完兜著走.
5.從教師的觀點來看:利用體罰作為處罰手段,明顯犯法,且不因"親權轉移"(獲得父母或監護人同意施行體罰)而免責.
6.結論:請各位父母不可輕啟家法,請各位老師丟掉你的打狗棒吧!

2005-11-26 19:53:0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Negro,palipali 2 · 0 0

打是要打,但是要節制,要有理由,要能記住教訓。
玉不琢不成器,人不打不成器。
那些學者可能是因為最近家庭暴力和學校暴力的趨勢越來越嚴重,
甚至還鬧出人命,而反對這種處罰方式。但是反對之後,也是會帶
來負面的引響,如果政府規定老師不准體罰學生,而老師又必須受
學生的氣,那老師便會轉移目標,經由一些不會接觸到身體的處法
方式,例:罰寫、言語攻擊等怪異行為
學者們不贊成打為處罰方式,真的是因為太多過度處罰的例子,而導
致小孩成長時受到的心靈創傷及肉體傷害,為了避免這種事再度發生
當然要反對這種制度。

2005-11-26 11:31:0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Jing 4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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