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ㄅㄢ ㄉㄧㄥ\
應該寫作是 頒訂 還是 頒定??
此外, 明定? 還是明訂??
該如何區分呢? 謝謝
2005-11-26 06:51:42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藝術與人文 ➔ 詩詞與文學
謝謝杰的回應
那這四個語詞應該如何正確使用呢?謝謝
2005-11-26 06:57:59 · update #1
【頒】:賜給﹑發給。【明】:昭示、彰顯。 【定】:確切的、不改變的。【訂】:協商後立下(條約、規章等)。如果是本來就確切,不能改變的規章..就用頒定如果是經過協商後才立下的規章..就用頒訂明定 :把本來就已經有的規定昭示出來明訂:把經過協商後的規定昭示出來該如何運用,就看自己的辨別囉!
2005-11-26 08:06:1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Amlee * 7 · 0⤊ 0⤋
重點應該是"訂"與"定"的分別吧~【訂】言-2-9注音一式ㄉ|ㄥˋ 注音二式d
圖片參考:http://140.111.34.46/dict/fonts/fed3.gif
姓。如明代有定伯安。
2005-11-26 08:06:4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耶和華以勒 7 · 0⤊ 0⤋
你所問的東西4個意思都不太一樣喔!但是我不會分辨!
2005-12-02 12:31:42 補充:
Amlee說的很對了
2005-11-26 06:53:05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