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節目中聽到一位政治人物他說只是預謀犯罪而已還沒犯罪所以沒罪
讓我回憶到大學上法學先關課程老師說只要車上有刀子繩子準備犯案證物
及意圖 警察可以拘捕
這要怎麼區別好複雜,可以口述嗎
2005-11-26 06:39:47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你所謂的預謀不知道是指陰謀犯還是預備犯陰謀犯的處罰多是在內亂外患罪法規:中華民國刑法 (民國 94 年 02 月 02 日修正)※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民國 95 年 07 月 01 日第 101 條 (暴動內亂罪)
以暴動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
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預備或陰謀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 103 條 (通謀開戰端罪)
通謀外國人或其派遣之人,意圖使該國或他國對於中華民國開戰端者,處
死刑或無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或陰謀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 104 條 (通謀喪失領域罪)
通謀外國或其派遣之人,意圖使中華民國領域屬於該國或他國者,處死刑
或無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或陰謀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 105 條 (直接抗敵民國罪)
中華民國人民在敵軍執役,或與敵國械抗中華民國或其同盟國者,處死刑
或無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或陰謀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 106 條 (單純助敵罪)
在與外國開戰或將開戰期內,以軍事上之利益供敵國,或以軍事上之不利
益害中華民國或其同盟國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或陰謀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第 107 條 (加重助敵罪)
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
一 將軍隊交付敵國,或將要塞、軍港、軍營、軍用船艦、航空機及其他
軍用處所建築物,與供中華民國軍用之軍械、彈藥、錢糧及其他軍需
品,或橋樑、鐵路、車輛、電線、電機、電局及其他供轉運之器物,
交付敵國或毀壞或致令不堪用者。
二 代敵國招募軍隊,或煽惑軍人使其降敵者。
三 煽惑軍人不執行職務,或不守紀律或逃叛者。
四 以關於要塞、軍港、軍營、軍用船艦、航空機及其他軍用處所建築物
或軍略之秘密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洩漏或交付於敵國者。
五 為敵國之間諜,或幫助敵國之間諜者。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或陰謀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 109 條 (洩漏交付國防秘密罪)
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國防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者,處一
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洩漏或交付前項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於外國或其他派遣之人者,處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或陰謀犯第一項或第二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第 111 條 (剌探搜集國防秘密罪)
刺探或收集第一百零九條第一項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者,處五年以
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或陰謀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你老師說的車上有刀子繩子準備犯案,那就是預備犯,除了前引內亂外患法條亦處罰預備犯外,還有以下(因為字數超過2000字,我就只貼部份)第 173 條 (放火或失火燒燬現住建築物及交通工具罪)
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第 185- 1 條 (劫持交通工具之罪)
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 199 條 (預備偽造變造幣券或減損貨幣罪)
意圖供偽造、變造通用之貨幣、紙幣、銀行券或意圖供減損通用貨幣分量
之用,而製造、交付或收受各項器械、原料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
科一千元以下罰金。第 204 條 (預備偽造變造有價證券罪)
意圖供偽造、變造有價證券、郵票、印花稅票、信用卡、金融卡、儲值卡
或其他相類作為簽帳、提款、轉帳或支付工具之電磁紀錄物之用,而製造
、交付或收受各項器械、原料、或電磁紀錄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
併科五千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利用職務上機會犯前項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第 271 條 (普通殺人罪)
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第 272 條 (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
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 328 條 (普通強盜罪)
預備犯強盜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第 347 條 (擄人勒贖罪)
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2005-11-26 06:57:2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harles Ko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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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01 16:42:4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預備犯是刑法的名詞
這可以再深入討論.
2005-11-26 08:00:5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吉尼斯 4 · 0⤊ 0⤋
如果東西本來就是違法的,那就算是你還沒犯罪,也以構成犯罪事實,例如你製造毒品,只是半成品,也還沒販售,但這已經是違法了,縱使沒有人吸食也是一樣,像刀子繩子這類工具,本身並沒有明確違法事證,但是如果他出現在不應該會出現的地方,例如飛機上就可以加以沒收,因為這是關係到安全問題(怕劫機),但車上有刀子繩子準備犯案證物,其實警察先問你這是要做什麼的,如果回答不出來,警察才會懷疑你,或是你根本就是帶武士刀之類的殺人武器,這就跟上面例子一樣,本身東西就是有爭議性的當然要追查囉,但最主要的是你的意圖,如果你本來就意圖犯罪,就算是一把超級小刀,那警察還是有權沒收囉,如果勸止不聽就可以進行逮捕
2005-11-26 06:55:59 · answer #4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某男父親為某公司主管
2016-01-30 16:23:00 · answer #5 · answered by >< 2 · 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