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贈送的名品牌試用品不適用.
為什麼拿來網拍會犯法?
2005-11-23 11:25:49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我的見解是:如果是試用品,基本上是消費者主動索取或由業務員、營業員免費交付給消費者的促銷行為,而這樣物品並非完全的產權轉移行為,因為這樣物品是設定有其專有目的,亦即專為供應不特定消費者「試用」,其他非本目的之行為皆為非法使用,亦有侵犯到提供試用品公司之販售權益;消費者取得後未徵得該出品公司許可而私自販賣,明顯違反試用之本意,亦可能因此打亂該產品於正常銷售通路之販售,所以自然是侵權的違法行為。試用品的性質和贈品完全不同,所以不能相提並論,而販賣贈品並無違法,請分辨清楚。
2005-11-23 11:57:1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行走知識江湖TONY哥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