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秋節前一天晚上我約我三個朋友在樓下聊天打算要準備烤肉的事情,結果聊到一半,有一台摩托車騎來我家門口停下來,後來有一個人下車(他是我們家鄰居,以前常喝醉酒鬧事,有殺人前科<簡稱甲>),一下車就直接要往我家走進去(因為我家開雜貨店的,但那時已經打烊門半開)我就問她說請問你要找誰,甲大聲的說我要買東西啦!什麼找誰。我就跟他說現在我們沒賣了。甲就不理我直接跑去冰箱那邊拿飲料。然後就拿出千元大鈔要我找,因為那時打烊錢櫃上鎖沒辦法找,我就問甲說有沒有10元,我沒錢找給你。甲就說沒錢找,沒錢找那這瓶我就拿走囉。那時候我三朋友就看著甲,想說這個人幹嘛口氣那麼差,因為我知道她最酒想亂世我就趕緊叫我媽下來他錢。那時候甲看到我朋友就在那邊說,人好多我好怕唷,就在那邊耍狠摔安全帽,還差點丟到我朋友,我朋友阿郎就看到就說口氣有必要那麼差嗎?然後甲就生氣了,就限定我朋友10分中之內趕快離開他ㄉ視線,然後跟我朋友講說:妳們不知道我ㄉ紀錄阿,我以前殺過人!還不趕快走。後來我朋友他們一開始不想走。甲就說不走是不是,好現在只剩5分鐘,我朋友聽道正準備要走。結果甲卻不想讓他們走,一直擋著我朋友ㄉ路,然後一直說恐後我朋友,那時候我媽就下來跟甲說,怎麼了,幹嘛跟小孩子過不去,小孩子在這邊聊天又沒礙到你。甲就說我不爽。我另外一個朋友就打電話給警察,說有人喝醉酒鬧事恐嚇我們。甲就說:就算找警察也是一樣啦!後來甲跑到我朋友阿郎旁邊!突然就打阿郎!我們看到這種景象趕快上前阻止,後來我另外一個朋友因為在勸阻情況下被打到,生氣下就也開始打他,後來一陣扭打甲倒在地上,然後我朋友看到這種景象馬上去找警察,再途中找到一個警察帶過來,後來打電話過去的警察才到。甲已經提出告訴,請問我們要怎麼辦。警察有跟我們說 有三點 1.她有喝酒2.他恐嚇3.他先動手
這樣我們ㄉ勝算大嗎然後要負什麼樣的刑責
2005-11-22 18:40:06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馬倫-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傷害罪 因為我們把他打傷..她有醫院證明
2005-11-22 20:59:02 · update #1
1.你朋友可以主張他是因為不讓甲有再打他的可能,為了防衛自己,而出手回擊,主張正當防衛即可,還有,他告你朋友什麼?
2.傷害罪...你們可主張主當防衛,可阻卻違法,不過說實話,這類的小案件,法官應該會勸當事人和解,所以不必太過緊張
2005-11-22 18:57:2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您所說的情形得主張正當防衛,因甲有打阿郎之行為,且在過程中你們有立即報警,想立即終止糾紛,可證明係出於防衛之意思,但此仍需由在場之人證明。因對方係普通傷害,建議您與對方和解。如對方執意不和解,請再向檢察官提出對方恐嚇安全罪之告訴。
2005-11-23 02:31:5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坤成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