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如果男方一而在.再而三趕女方出家門..女方並非做錯任何事.只因為公司關係下班回到家有點晚..男方就把女方反鎖在外方..慢慢演變成男方不准女方在踏入家門..於是女方ㄉ家長一在帶女方回去..男方還是趕女方出家門..女方堅持近家門(男方有酗酒ㄉ情形..也有外遇ㄉ紀錄..一發酒瘋還會把衣櫃打開尿尿在裡面..或是直接尿尿在床上)女方一氣之下真ㄉ搬離家..在家ㄉ附近租ㄌ一間房子..偶而偷偷跑回家看小孩子..小孩子也在女方租ㄉ房子附近上課..小孩子回男方家..男方家長教小孩子不准叫媽媽..ㄝ不准去找媽媽..否則要處罰小孩..有一位小孩堅持找媽媽..於是被趕出門..男方告訴小孩..既然你要找媽媽..那你就搬出去跟媽媽住..
小孩真ㄉ搬出家門跟媽媽同住大概4年多..小孩高中ㄉ學費一律是媽媽籌錢供小孩唸書..於是現在女方大概跟男方分居ㄌ5年多有ㄌ..想提出離婚...ㄎ訴男方要跟女方要拿出金錢才肯離婚..要女方拿出當初ㄉ聘金..養被男方趕出去ㄉ小孩ㄉ教育費..跟齊ㄊ小孩ㄉ撫養費..可是女方沒有錯..為何要拿出這筆錢....女方現在都沒有什ㄇ直接ㄉ證據告男方...男方說假如女方要告..男方也要告女方惡意遺棄小孩..跟沒有履行夫妻之義務...女方遲遲不敢去法院申訴..那是否請各位懂法律ㄉ人..教教我怎ㄇ做..讓我可以幫我這位女子..PS這陣子男方一直要女方ㄉ身分證.男方ㄉ意思是說要幫小孩子開戶..所以需要雙親ㄉ證明..女方不肯拿出.怕男方拿去地下錢莊借錢..女方跟男方說那離婚離一離.就不需要什ㄇ雙親ㄉ證明..男方惡言相向..罵ㄌ一些不堪入而ㄉ三字經..跟對女方說要怎樣都沒關係..要怎樣都來..ㄎ訴這段話女方都有錄起來..那請問是否ㄎ以當證據..
請大家給我ㄍ訊息...謝謝!!...
2005-11-22 17:50:15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問題一..可是不讓女方見小孩以及酗酒跟在衣櫃.床上尿尿.女方沒有有利的證據..不是提出告訴也沒用嗎??以上所有問題都沒有相關ㄉ證據...只有一捲男方惡言相向ㄉ錄音帶.. 那假如女方現在去警局備案...有用ㄇ??
2005-11-23 02:01:42 · update #1
1.依狀況,男方無法控告女方惡意遺棄以及不履行婚姻關係
因為是男方不讓女方進入家門,所以不構成不履行婚姻關係之法律問題
而且男方不讓小孩見女方
女方目前亦有養育一個小孩的事實,所以女方並不構成惡意遺棄之刑責.
2.依狀況,女方可依民法第1052條第3三項: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
以及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因男方有酗酒ㄉ情形..也有外遇ㄉ紀錄..一發酒瘋還會把衣櫃打開尿尿在裡面.. 或是直接尿尿在床上.並惡言相向,基本上雙方已無感情存在.
3.依狀況,女方有很大的優勢可以爭取到孩子的監護權.
2005-11-26 00:19:52 補充:
離婚訴訟並不必請律師,只要證據收集完整即可,另方面自己也要有時間可出庭.何必浪費金錢請律師
2005-11-22 19:39:1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平凡 6 · 0⤊ 0⤋
對不起,打離婚官司一定要請律師
不然離不了
2005-11-23 08:56:1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吉尼斯 4 · 0⤊ 0⤋